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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是妈妈的反驳,我听得一清二楚:“一个被母亲宠坏的男人,对他妻子来说,就是扶不上墙的烂泥。”
前门砰的一声,我知道那是祖父厌恶地摔门离开。
接着是一声巨响,一声尖叫,一阵哭号。
我跑到客厅,看见祖母的鲸骨梳掉在壁炉前摔得粉碎,妈妈的脸上露出胜利的表情。
不出一个月,我们便上了艾格尼丝·波琳号,向埃利斯岛驶去。
我听说,墨菲夫人的丈夫在十年前去世,给她留下了这幢老旧的大房子,却没有留下多少钱。
为了物尽其用,她当起了房东。
住在这里的姑娘们有个轮值表,每星期更换一次:做饭、洗衣、打扫、拖地板。
没过多久,我也开始帮忙了:我摆好早餐桌,收拾盘子,打扫大厅,晚饭后洗碗碟。
最勤快的还是墨菲夫人,她每天早起做烤饼、饼干和麦片粥,晚上最后一个关灯就寝。
到了晚上,姑娘们聚在客厅里,谈论她们穿的袜子,是背后有接缝的好呢,还是无缝的好呢;哪些牌子比较经穿;哪些牌子穿着扎人;哪种口红的颜色最称心如意(姑娘们一致认为是里茨查尔兹牌唇膏的篝火红色);还有她们最喜欢的香粉品牌。
我静静地坐在壁炉边听着。
拉森小姐很少参加,晚上她要忙着做课程计划,也忙着学习。
读书的时候,她会戴上一副小小的金边眼镜——不过看上去,她只要不在做家务,就一定在读书。
她的手里不是拿着一本书,就是拿着一块洗碗布,有时候还两样都有。
我在这里待得越来越自如。
但无论我多么希望墨菲太太忘了我的身份,但她显然没有忘。
一天下午,当我与拉森小姐放学乘车回来,索伦森先生正站在门厅里,手里拿着黑毡帽,仿佛那是个方向盘。
我的胸中顿时翻腾起来。
“啊,她回来了!”
墨菲太太大声说,“过来,妮芙,到门厅里来。
请你也来一下,拉森小姐。
把门关上,不然会得场大病。
要来杯茶吗,索伦森先生?”
“那敢情好,墨菲夫人。”
索伦森先生说着,跟着她慢吞吞地穿过双开门。
墨菲夫人朝玫瑰红丝绒沙发示意,他一屁股坐了下来,活像图画书上的大象,圆滚滚的大腿上方挺着一个大肚子。
拉森小姐和我坐进了靠背椅。
等到墨菲夫人的身影消失在厨房里,索伦森先生向我俯过身,讪笑着问道:“又叫回妮芙了?对吧?”
“不知道。”
我的目光落在窗外,落在飘雪的街道和索伦森先生那辆墨绿色的卡车上——刚才我竟然没有注意到,那辆车就停在大屋门口。
跟索伦森先生比起来,那辆车更让我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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