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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拨鼠”
科尔有些焦急地望着窗外。
虽然这鬼地方一下起雪来就没完,天空跟盖着他奶奶几年不洗的床单一样,既邋遢又灰暗,他还是有别的办法判断时辰。
那就是民兵队的训练。
只要天气允许,他们每天会在早晨雀时(8点)跑过镇中心的广场,邪魔之月来临前这帮蠢货就这么做了,现在竟仍在这么做。
难道这帮人就不知道,冬天最重要的就是节约体力吗?待到真正要逃命时,你们恐怕就得央求神明多赐予自己两条腿了。
不过多亏了这帮蠢货,他才好确定大致的离开时间。
没错,他要逃离这座着了魔的小镇!
尽管二王子殿下的命令是让他一直潜伏在边陲镇,观察四王子罗兰.温布顿的动向,并将情报传回金穗城,但他一刻都不想再待下去了。
只怕再过半个月,自己就会连同此地的居民一起成为魔鬼的祭品。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自从入冬后,这里稀奇古怪的事就层出不穷,其他人或许还未察觉——这不奇怪,镇民们大多是些没见识的乡巴佬,除了吃的东西,他们什么都不关心,甚至连神明都不放在眼里。
但他不同,他是“土拨鼠”
科尔!
探听消息,偷窃情报都是拿手绝活,所以提费科殿下才会找自己来干这种事。
一夜之间破土而出的城墙,发出怪响还能击倒邪兽的铁棍,当然这些都比不上他最惊人的发现。
堂堂王国四王子竟然在公开豢养女巫!
上天仁慈,还有比这更夸张的事吗?如果不是王子被魔鬼控制了,他根本想不出其他解释!
就算王子想拿女巫尝尝鲜,关在城堡里想怎么玩都可以,科尔也不是第一次听说贵族私藏女巫了——这些可以肆意玩弄,死了都没人理会的妖女很适合一些口味奇特的贵族,但公开出来就是另一码事了。
这可不是他的妄想,而是亲眼所见!
本着拿谁的钱就为谁办事的原则,每天雪不大的话,科尔都会到城墙附近溜达,在那里能经常看到四王子的身影。
本来他就奇怪,是什么让这个无能的纨绔王子有胆量留在边陲镇,而不是屁滚尿流地跑回长歌要塞去,现在他完全明白了,罗兰.温布顿早已经被魔鬼替换了!
他亲眼看到城墙被巨大的邪兽顶破,魔鬼用雷鸣将其击杀,随后蜂拥而至的邪兽被一名女巫召唤出的地狱烈焰吞没,最终这名女巫还扑倒在王子怀里,整个民兵队竟没有人提出质疑!
之后他陆陆续续地听到街坊邻里的其他传言,说还有一名女巫拥有治疗能力。
什么自己的儿子受伤被治好啦,什么对面路滑摔断脚的老太太送过去也治好啦,简直是亵渎之言!
接受一个女巫的治疗?那和接受魔鬼的腐蚀有什么区别?
让科尔下定决心的是两天前的事,他亲眼看到王子城堡里飞出一名女巫,围着城堡转了两圈又飞回去了。
教堂的神父常说,女巫被魔鬼诱惑后只能获得一种力量,而他至少看到了火焰和飞行,加上治疗女巫的传言,意味着这座小小的镇子里,竟然聚集了三名女巫!
毫无疑问,魔鬼已经将领主城堡变成了邪魔聚会的巢穴,而此地的居民也逐渐被其控制,他必须尽快逃离这里。
反正自己手里握着快速建造边境城墙的秘密,只要将这个从城墙上偷来的炼金粉末献给二王子,想必他不但不会惩罚自己,反而会加以重赏。
科尔越想越后悔,为何当初没和撤离的贵族一起返回长歌要塞。
现在想要离开此地,陆路肯定是行不通的,持续整个冬季的风雪会将道路全部掩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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