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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分钟后,沈丛凌坐在冯小雨家,狼吞虎咽地吃完了一个麦当劳汉堡。
沈冰冰将她关起来,也没给她吃晚饭,此刻她逃出来才感到饥肠辘辘。
“你慢点吃,怎么跟个饿死鬼托生似的。”
冯小雨笑道。
可不就是饿死鬼托生嘛……
“这里有干净衣服,你吃完东西就把湿衣服脱下来换掉吧,别着凉了。”
“嗯,谢谢你,小雨。”
冯小雨不由一愣,沈丛凌忽然对她这么客气,让她感到有点陌生。
“对了,凌凌,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冯小雨关切地看着她。
沈丛凌知道她指的是明日那场婚礼,那是一个月前,顾家老爷子和沈峰一起挑选出来的良辰吉日。
尽管原主心里一万个不愿意嫁过去,而顾乘风也对原主无意,两家父母还是无视了晚辈们的强烈抗议,非要他们结婚。
“都什么年代了,还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一套?”
沈丛凌摇了摇头,轻叱道。
“所以,你明天不去结婚吗?”
冯小雨试探性地问道。
沈丛凌叹了叹,她知道沈峰和顾老爷子早将请柬发出去了,明日各路宾客都会前来参加她与顾乘风的婚礼,若是她不出席,那定会驳了沈峰和顾老爷子的面子。
“小雨,这个顾乘风,你以前见过吗?”
冯小雨摇摇头,“只在电视上见过一次,人挺帅的,就是坐着轮椅,凌凌,你不会真要嫁给他吧?婚姻不是儿戏,你们又没感情基础,千万不要因为长辈的要求就轻易做决定,况且听说顾少爷脾气极差……我怕你嫁过去被他打死……”
沈丛凌轻笑:“他真有那么可怕?”
“我也是听八卦新闻讲的,说顾乘风自从双腿残疾后,性格就变得特别暴躁,经常打人摔东西,还打断了好几个家仆的腿,仗着自己有钱有势就能为所欲为,你说这是人干的事吗?”
冯小雨说得有鼻子有眼的,跟她亲眼见过似的。
沈丛凌笑了笑,对这种坊间传闻她向来不甚在意,那顾少爷是何脾性,她倒是不关心。
她现在只关心一件事,他顾家是不是真的有钱有势。
如今她重生归来,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离开那个让原主受尽屈辱的沈家,抱紧另一条金大腿。
是夜,沈丛凌换上冯小雨的干净睡衣,躺在她家次卧的小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她前世被师妹暗算身亡,死后入了冥界,冥王念在她前世捉鬼有功,特许她还阳,却只给了她一年的阳寿。
她要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替冥王找寻“血灵珠”
,传闻这世上共有七颗血灵珠,她每找到一颗,冥王便多赐予她一年阳寿,直至她找齐所有珠子,冥王变允她寿终正寝。
那血灵珠寄宿于鬼物体内,也就是说,重生后的沈丛凌,要重操旧业替人捉鬼,才能继续维持她的阳寿。
若嫁到顾家,她就可以用顾家的钱开一家“清洁公司”
,专门替人捉鬼,还能利用顾家的人脉关系寻到有需求的客户。
这样一想,沈丛凌便打定主意,要抱上顾乘风这条大腿,尽管他根本就没有腿。
可是她不介意,她现在的目标只有一个,找到血灵珠,然后活下去,活到寿终正寝。
只是,她在婚礼的前一晚,与另一个男人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尽管那只是个意外。
罢了,她虽已不是完璧之身,可那顾家少爷身患残疾,坐在轮椅上,想来也早已不能人道,定不会察觉此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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