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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党军第一团团部。
这里是一所民居,不过在孙兴华部队赶到之后,由于这里距离国民政府办公处很近,所以孙兴华在这里成立了团部,并且商定在团部警卫连补充兵员之后,由警卫连负责国民政府的警卫,其余的部队,则是负责警卫整个广州。
此刻团部里面,孙兴华的大哥孙建华站在一旁,两侧的椅子上面,则是坐着一位中年人,中年人大概在四十多岁,嘴唇上面有着浓密,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上,则是带着金丝眼镜,中年人给人的感觉,似乎是那种老学究的样子。
孙兴华刚刚从外面走了进来,看到中年人之后,立即想到了什么,随即走了过去,恭敬的说着:“伯父,您怎么来了。”
在孙兴华的记忆之中,中年人是宋玲儿的父亲宋嘉仁,是南洋的华侨,在南洋做着很大的生意,同时这个宋嘉仁,也是自己父亲的好友,更是与宋氏家族有着深厚的联系,即便是宋庆龄在宋嘉仁的面前,也得以晚辈自居。
“辅国,你们年轻人闹革命,我们这些老骨头,自然也是要支援一下。
中山先生已经去世,但是革命的势头,已经无法阻挡。
你们在这里成立了国民政府,我们这些海外的华侨,自然是要支持你们的。”
宋嘉仁看到孙兴华后,脸上露出了笑容,缓缓的说着。
此刻的孙兴华,穿着一身军装,显得英姿勃勃,尤其是经过战场上面的历练,孙兴华更有了一股军人的气息。
在宋嘉仁的心里,孙兴华仍然是女婿的合适人选,虽然孙兴华逃过一次婚,但是在宋嘉仁的心里,却是一点都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里,男人嘛,总应该以事业为重,在这一点上面,宋嘉仁是可以理解孙兴华的。
看着面前的孙兴华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宋嘉仁的心里更加的开心了,这个年轻人懂得进退,虽然做了团长,但是却仍然没有一点架子,宋嘉仁的心里,可是越看越喜欢,直接把孙兴华定位在自己女婿的位置上面了。
“伯父,国内的革命,和海外华侨是分不开的。
没有你们的支持,革命是无法走到今天的。
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早晚会实现先总理的遗愿,以三民主义统一中国,让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让每个中国人都可以自豪的在各国行走。”
孙兴华把茶水递给了宋嘉仁的身旁,严肃的说着。
说完之后,孙兴华又急忙给自己大哥倒了一杯茶水。
宋嘉仁看着面前的孙兴华,可是十分的满意,更加的确定了一点,那就是无论如何,都得让面前的孙兴华,成为宋家的女婿。
“辅国,这次我到广州来。
一嘛,南洋华侨知道国民政府刚刚成立,举步艰难,财政方面肯定是有困难。
华侨们让我带来一些钱财,支援国民政府的财政困难。
只要你们以后有任何的困难,我们都会尽力的支援你们。”
“第二嘛,就是玲儿的事情。
你们年轻人有想法,我不会反对,更何况玲儿也是参加到革命之中,对于这点,我是支持的。
但是辅国啊,你也清楚一点,宋家家大业大,到了我这里,玲儿也是一脉单传,我就这么一个女儿,我不想白发人送黑发人。”
宋嘉仁说到了这里,眼睛红红的,他轻轻的摘掉了眼镜,用手帕擦了擦自己眼角的泪水,宋玲儿在部队里面,别说宋嘉仁了,就算是孙兴华,心里也有些担心,尤其是在第一师,那可是蒋校长的精锐,一直都是冲在最前面的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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