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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或是别人投偏了的纸飞机似的。
他出生那天,母亲看着怀里的襁褓,完全不知所措。
她还年轻,有一张樱桃小嘴,早早就嫁了人,那人战前是个好丈夫,参军回来后却不是那么回事了。
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是她当时最不需要的负担。
哈罗德小小年纪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
他也和邻居的孩子们玩耍,至少是站在边上看着他们玩。
读书时他努力融入背景,成了别人眼中不起眼的笨小孩。
十六岁那年离家闯天下,他一直是一个人,直到有天晚上在舞厅里邂逅了莫琳,惊鸿一瞥,不可自拔。
是酿酒厂把这对新婚夫妻带到了金斯布里奇。
他的工作是销售代表,一做就是四十五年,勤恳谦逊,独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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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从来没盘算过升职加薪,独占鳌头。
其他人或周游列国,或另谋高就,哈罗德从来没有这些念头。
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
虽然行政部的一个小姑娘还是把销售部的人聚集起来说了几句话,但实在也没几个人和哈罗德熟稔的。
有人不知从哪听说哈罗德是个有故事的人,不过也没人知道那个故事到底是什么。
某个周五他上完最后一天班就直接回家了,除了一本彩图大不列颠摩托旅游指南和一张买酒优惠券,再没有别的东西可以显示他在酿酒厂服务了一生。
书被他放进了最好的房间,和其他没人愿意多看一眼的东西摆在一起。
优惠券依然封在信封里——哈罗德是滴酒不沾的。
从睡梦中饿醒,哈罗德觉得床垫怪硬的,位置也不一样了。
地毯上投下一道陌生的光。
莫琳做了什么,怎么卧室的窗户到那头去了?什么时候换了小碎花的墙纸?这时他才想起自己是在洛迪斯韦以北的一个小旅店里。
他要走路去贝里克郡,因为奎妮·轩尼斯不能死。
哈罗德自己也承认有些地方计划得不够周详。
他没有走远路的鞋子,没有指南针,更没有地图和换洗的衣服,整件事考虑得最少的就是旅途本身。
本来他就是走起来之后才意识到自己要做什么,别说细枝末节了,就连大致的计划都没有。
德文郡的路他还知道一点,但出去之后呢?反正一直往北走就是了。
他拍拍枕头,坐了起来。
左肩感觉有点酸,但精神还不错,这些年来睡得最好就是这一晚了,平日里午夜梦回看到的画面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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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没有出现。
床单的花纹和窗帘正好是一套,一旁的松木衣橱看起来很有些年头了,底下放着他的帆船鞋。
远一点的角落里有面镜子,镜子下面是洗手盆,还有一把蓝色天鹅绒面椅子,颜色都褪得差不多了,他的衬衫、领带、裤子叠得服服帖帖,整整齐齐地放在上面。
不知怎么,哈罗德突然想起了儿时的家,母亲的裙子总是扔得到处都是。
他瞥向窗外,想想点别的东西。
奎妮知不知道他正在走路去看她?也许她现在正在想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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