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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城市北边较为中心的一个十字路口。
红灯灭,绿灯亮,由东向西的车辆和人群开始哗哗的过马路。
正是上班高峰期,因此无论是车辆,还是人群,都是密密麻麻,车辆的喇叭声是此起彼伏,就像是催命咒语一样,催促着前面的车跑快点。
而人群则是千姿百态,有人抱着文件包飞奔过马路,很显然,他们快迟到了。
有人则是一边狂奔,一边还在吃早餐,都是在验证着城市生活忙碌的一面。
当然,也有人是慢悠悠晃荡,高跟鞋叮叮作响,超短裙包裹的小屁股扭动的很有节奏。
可就在绿灯灭,红灯重新亮起,车海人潮换个方向流动的时候,一个矫健的身影冲到了马路中央。
当即引来惊呼声一片,很多人刚刚早起,忙着去上班,连眼睛都还没睁开呢,这下全睁开了,大清早的就看到“惨案”
,能不心惊肉跳吗?
接踵而来的便是刹车声一片,伴着司机们的漫骂声。
“小子,你tm找死啊?”
“找死去跳楼好不好?我们tmd都是上有老下有小,伤不起的!”
无论司机们如何咆哮,那人都是充耳不闻,仍是快步向北,走的很直很稳健,一点害怕的样子都没有。
这不禁让四周之人惊讶之余,也是迷惑。
待看清之后,他们方才发现,那人是一个少年,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生的倒是白白净净,只是身上的衣服很是奇怪。
现在这个年纪的孩子,在这个季节,都是t恤加牛仔裤和运动鞋的,而他却是一身雪白色的长袍,腰间系着龙纹腰带,右边还挂着一块精致的玉佩。
衣衫虽是破旧,很多地方都有窟窿,但却是一尘不染。
而且他还留着长发,随风飘飘,乍一看,还以为这家伙是从古装戏的片场偷溜出来的。
最主要的是,围观的人都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可作为当事人的他,却是如同闲庭信步一样行走在车潮之中。
令人称奇的是,尽管很多车都是摇摆不定,可竟然没有一辆车伤到他。
混乱很短暂,因为少年行走的速度很快,只花了几秒的时间就穿过了路口。
没出什么事,而大家又都比较忙,因此不等交警过来,路口的秩序就恢复了。
“啊,越来越近了,馥郁芳香,甜味略大于涩味,这是珍藏了二十多年的女儿红啊!”
唯有那个少年在穿过路口之后,停了一下,然后转身朝一旁的巷子里钻去。
他之所以横穿马路,倒不是因为他不懂现代社会的规矩,而是酒瘾上来了。
他叫丰清扬,以前江湖上的人称他为酒剑仙,这可不是浪得虚名,酒瘾上来的时候,别说是四周之人的目光了,就算是一柄飞剑斩过来,他也是先喝上一口再说。
酒剑仙嘛,酒剑双绝,剑法排第二,酒才是第一。
但成名已久的他,早已有了酒品,并非是那种嗜酒如命的恶徒,这次会这么失态,全因他已经上百年没有喝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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