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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娘的!”
李老二恶狠狠地骂道,心中满是后怕与愤懑,“以后就算被追债的打死,我也绝不干这盗墓的营生了!
真他娘的吓死老子了!
金银没摸着不说,还被那死太监纠缠不休,好像我身上揣着他的命根子似的。
再说了,那老东西也忒小心眼儿了,他那根‘小萝卜条’都还给他了,怎么还死缠烂打?这盗墓的行当,果然不是人干的!”
正当他稍作喘息,准备平复一下慌乱的心情时,不经意间抬眼望去,只见对面的林子里闪过一道红色的影子,如同一抹诡异的火焰,转瞬即逝。
“坏了!”
李老二心中一紧,头皮发麻,“这是什么东西?难不成还有别的东西追我?还是我眼花看错了?不对,那火炭红的颜色,即便在夜里也格外显眼,绝不可能看错!
他娘的,真是撞进鬼窝了!
东西没捞着多少,小命差点丢在这儿。
不行,这是非之地,一刻也不能多待,跑!
赶紧跑!”
李老二拼尽最后一丝力气,确切地说是连滚带爬,慌不择路地逃回了李家屯。
一进兽医庄子,他便一头栽倒在床上,仿佛被抽去了全身的力气,再也动弹不得。
第二天,李老二一觉睡到中午,脑袋仍是晕晕乎乎的,整个人像是在云雾中飘荡。
他知道,自己这是病了。
昨日里连惊带吓,又出了那么多汗,本就虚弱的身子哪里经得起这般折腾?
然而,心中有事的他还是强撑着爬了起来。
他颤颤巍巍地拿出了昨天从墓里摸出来的那一串朝珠,放在手中细细打量。
这朝珠晶莹剔透,色泽温润,一看便知不是凡品。
整串朝珠由红、白两色的珠子串联而成,颗颗圆润饱满,散发着迷人的光泽。
至于材质。
李老二虽不懂,却也知道这是个稀罕物。
毕竟,这可是他拿命换来的,可这玩意到底值不值钱呢?
李老二有所不知,朝珠并非寻常官员可以佩戴,其中有着严格的等级划分。
一般的朝珠由108颗珠子贯穿而成,佩戴时挂于颈间,垂在胸前,材质多样,有东珠、翡翠、玛瑙、蓝晶石、珊瑚等。
朝珠的造型也颇有讲究,每盘朝珠都有四个大珠,垂在胸前的称作“佛头”
,背后还有一个下垂的“背云”
,两侧各有三串小珠,左二右一,每串10粒,名为“记捻”
。
单看手中这串朝珠,从做工来看,工艺精湛,用料考究,绝非俗物,价值定然不菲。
以那太监的身份,本不该拥有如此珍贵的朝珠,极有可能是从宫里偷出来的。
想到这儿,李老二心中一阵狂喜,脸上露出了贪婪的笑容:“看来这回能发笔小财了,也算是我辛苦一场的回报。
啥也别说了,直接拿到镇上的典当铺卖了,换些银钱才是正事儿。”
他小心翼翼地将朝珠收好,藏在了隐秘之处,仿佛那是他一生的希望。
随后,他怀着一丝好奇与期待,缓缓取出了之前于那太监匣子里寻得的金丝手帕。
甫一入手,便觉一阵柔滑细腻之感自指尖蔓延开来,这手帕以上乘丝绸为底,如羊脂美玉般温润,似潺潺流水般丝滑,触手间,尽显奢华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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