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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两个家伙,我总算是找到了前往丧尸之城的方向。
虽然他们并不是完美的试验品,但也印证了我的血液产生统治性的猜测,进化种丧尸的血液应该能对普通人类或者丧尸产生统治性。
而更高级进化种的血液也会对低进化种产生统治性,不过这种统治性并不彻底。
这样一来我也理解了,那个贵族为什么会镇压住在场的所有人,因为他的血液等级很高,产生了很高的统治性,虽然具体的原理我不清楚,但是他说一句话,杀先生就要舌断眼爆,这就是统治性的体现。
我骑着驴子走了很久,沿途只有一些零零碎碎的小丧尸,他们对我是构不成威胁的,只要不是人类就行。
西盘市的南面,最靠近的一座城市叫做梅岭市,从地图上看,梅岭市并不大,沿着高速一路走,应该就会走到。
两天之后,走了大约一半路程的时候,我竟然碰到了一个熟人。
就是上次我去川坨市,碰见的那个艺术家,仍然是一口浓重的汉中口音,不过看样子受了伤。
胳膊在流血,耳朵还少了半个。
“老哥,三五瓶?”
他一见面就来了一句我压根听不懂的话。
“好久没见了,你怎么受伤了。”
我皱着眉头问道,。
“哎,别提了,饿(我)这也是倒霉啊,参加完饿朋友的脏丽(葬礼)之后,回来的路上碰见了仇人,差点就死翘翘了,现在破烦着嘞(可烦着呢)。”
“哦,”
我倒是没理他,直接骑着驴子继续赶路,我和这位艺术哥可不熟,不想掺和进他的事情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哎,老哥,等一哈嘛。”
艺术家倒很热情,“我看尼也是要去梅岭市,不如我们做个伴吧,而且我还有件好似请(好事情)要告诉你。”
“没兴趣,请让让我要过去了。”
我压根不想听,这家伙和摇滚小哥一样,在我眼里都是丧尸里的异类。
我一向不喜欢接触太过古怪的家伙。
“别嘛,老哥,尼先听饿说,你想不想要个好宝贝?”
艺术哥眯着眼睛,似乎在谋划着什么事情,像个跟屁虫一样跟着我。
“不想。”
“尼看尼先听饿说完嘛,这个宝贝可不是一般的东西,它就在梅岭市的附近,是一件非常罕见的武器,你要是拥有它,就是碰见三级以上的进化种,都不怕咧!”
三级以上?忽悠我呢?
我可是真正见过三级进化种的人,那个杀先生带给我的压迫感到现在我都记得清清楚楚。
“我不感兴趣,你别烦我了,我还要赶路。”
我正在拒绝艺术哥的时候,从远处杀过来一个黑影,速度非常快!
我一惊,然后马上从驴子上下来。
“老混蛋,哪里跑!”
等到黑影靠近一些,我才看清楚,竟然是个扎着马尾辫,披着头蓬的苗条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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