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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上,就失恋两次
那男子,还不懂怀疑
到底自己是否没出息?’
主人公还不懂怀疑,依旧每天跑到酒吧买醉,从来不思进取。
‘不客气别给我ICE...TEA
客人们不是我吓跑的
别看著我那个不过是我朋友的经历
那晚下雨在这店里
也放著这首曲
有个男子搭上一个女子
反正失恋
他当然不介意有段艳遇
只是回到他的家里
十几坪家徒四壁
一声不响那女的掉头离去
就像我的未婚妻
对不起,好像说成是我的样子
我是没关系~~’
歌中故事本身非常简单,文学家说成百上千字,有过度渲染勾勒之嫌,而普通人三言两语,表达不出所以然。
前者如裹脚布又臭又长,后者尽白话味同嚼蜡。
但歌中却只用一两百字,就勾勒出了一个因为贫穷被未婚妻甚至一夜·情对象抛弃的可怜人,让每个人都能从身边,甚至内心找到他的身影。
甚至,连歌名都不忘补一刀——Last...order,本来就已经是酒吧打烊的时间,从酒保的角度来说,忙了一晚终于可以休息,但偏偏有个客人还在没完没了的碎碎念,心中的不高兴可想而知。
连倾诉都没有对象,还有什么比这更悲惨?
更巧妙的是,本歌让主角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讲述第三人称的故事,说漏嘴后急忙补救,但此时为时已晚,大家早已心知肚明。
还有什么用呢?好在当时酒客稀少,不然便是嘲讽孔乙己一样的哄堂大笑了。
然而,我们自己不也是这样么?
总是倾向于把自己的悲惨遭遇,说成是别人的故事。
既希望能博得大家的同情心,又不想让人看出自己的懦弱,最后就这么自欺欺人地过下去。
…………
“我的爹爹真是好棒,难怪母亲这么崇拜他。”
温润靠在任谦身上,眼泪濡湿了半边肩膀,她想到了母亲的死前凑到她耳边说的话:“好想再听你父亲唱一首歌……如果能,录一首放到我坟边吧。”
“岳父以前应该不仅仅是一线歌星这么简单吧?这境界如果没颓废,现在早已封为天王了!”
任谦默默注视岳父最后撩了撩吉他,将最后的情绪渲染完毕,然后深深呼了一口气,看来岳父身上的故事非常曲折呢。
不过……如果将粤语的歌唱给岳父,会不会为他治好不知名的心病?毕竟那首歌本来就是林夕从服务生的角度来劝说酒客,全词充满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对于一个灵魂音乐家来说,或许那首歌会给他特别的感触?
PS:请一定先听陈奕迅的《last...order》和《new..order》三四遍后,再来看近三四章,不然,完全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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