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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潘青青
周锦程打电话来时,我刚下课,我在一所大学教英文。
我去办公室把书本放下,跟同事们聊了会儿天,到楼下时周锦程的车刚好到。
我过去拉开车门坐上副驾驶座。
旁边的人一如既往地西装革履,成熟精干。
他朝我笑笑,发动了车子。
这个将近四十岁的男人,手段和修为已经成精。
十几年前我猜不透他的想法,现在则更是。
这次,是两个月没有见面了吧?不知道他这两个月在忙什么?我已经不再去猜测,我甚至觉得,他不来,我反而轻松很多。
我是他母亲那边远房亲戚家的孩子,我14岁的时候,双亲因意外事故去世,是他收养了我。
他当时也才24岁,大学刚毕业,刚分配到单位,但论辈分我要叫他一声叔叔。
起初我的确叫他叔叔,这个唯一肯收养我的长辈。
直到我15岁时来月经,他替我去买了卫生巾,教我怎么用那些东西。
我沾血的床单他拿去浸在水里,搓洗干净。
从那时候开始,我不知道为什么,不再叫他叔叔。
我16岁上高中。
考上的是市里排名第一的重点中学。
他带我去外面吃了饭庆祝,席间我跟他说,高中我打算住校。
我算是问他意见,如果他不同意,那么我就走读。
但他向来不会为这种事情浪费心思,抿了一口茶,点头说随你。
高中,我第一次住寝室,很新奇,也挺喜欢,而同班的那些新同学也都很积极开朗,我从那时开始努力交了不少朋友。
我以前都是一个人,尤其是父母刚去世那几年,阴沉得没人愿意亲近。
后来跟周锦程住的那两年,我渐渐地改变自己,我一直告诉自己,至少不能让他讨厌,不能让他有理由赶我走,我已经无家可归,除了愿意要我的他。
上高中后我更刻苦地学习,也跟老师沟通,勤工俭学,赚一些生活费,即使那点钱对于他来说不算什么。
短短两年时间,他已经坐上不错的位子,他很厉害,我知道。
高中寝室里的女孩子经常聊到很晚才睡觉,她们说的不外乎是哪个男生比较帅,哪个男生聪明成绩好,她们说的时候,我心里总是想,他们再帅,再聪明,也比不过周锦程的一丝一毫。
住校后的第一个周末我回了家,心里是想念他的。
但那天他却不在。
第二天我起来,走到客厅时看到他正在厨房里做早餐。
那天早上我们俩一起吃了早饭,餐桌上我一直低着头,他拿着报纸,一边看一边吃,慢条斯理,好像任何事在他眼前发生他都不会多动下眼皮。
到最后的时候他问了我在新学校适应得如何。
我说挺好的。
周锦程笑笑,“那就好。”
高二的时候,我们班一个清秀的男孩子给我写了一封信,他希望跟我一起晨练,一起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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