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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的时候,她因着跟林思雨学医术,在林家住了许久。
自从母亲死之后,是姨母让她重新感受到了亲人的关怀,所以对于姨母,她看的如同亲娘一样。
今生能够再见到姨母康健的在自己面前,怎能让施妙鱼不感动呢?
见她如此郑重,林思雨的眼眶也有些红,连忙将她扶起来,笑道:“好孩子,怎么平白行这般大礼?快起来,姨母知道你是个孝顺的。”
她一面说,一面拉着这母女二人一同入座,又细细的问了平日里的衣食住行,末了才叹道:“我是个孀居之人,平日里不便出门。
大哥走南闯北的也是一年半载不回京城,倒是委屈了你们母女在偌大的侯府里,不知吃了多少苦头。”
林思雨说到这儿,便有些眼眶红润。
她是嫁过人的,自然知道那婆家里诸多龌龊,更何况林嫣然嫁的还是高门贵族,怕是委屈更多了。
便是她平日里不怎么出门,却也知道那京城里的风言风语,有那样一个宠妾灭妻的夫君,她们母女二人的日子怕是不大好过。
只是那更详细的话,当着施妙鱼这个未出嫁的姑娘,却是问不出来的。
所以林思雨才说了几句,便笑着转移了话题,道:“今日你回府,咱们不说那些不开心的事情了。
妙鱼中午想吃什么,尽管告诉姨母,姨母吩咐下人去准备。”
她说着,又想起一事来,又笑道:“正是,我都忘记了。
昨日你舅舅回来时,带了长白山的老参回来,姨母看过了,功效极好,中午着人炖了汤给你补一补。”
施妙鱼笑眯眯的谢了,就见林思雨又带着她去挑选首饰。
林思雨是孀居之人,与先夫的感情极好,虽说如今被休弃在家,却也以未亡人的身份守寡,那些首饰等物基本上能简便简,穿戴也是以颜色灰暗为主。
只是她不戴,平日里却喜欢买。
凡是看上眼的珠宝首饰,一概买下来,只等着施妙鱼前来,或者是府上人去沐阳候府,便给娇娇的外甥女儿送过去。
眼见得那满满一盒珠光宝气的首饰,林嫣然顿时扶额笑道:“大姐可莫要惯着她,这丫头平日里不缺东西,你再给一些,回头尽给她糟践了。”
林思雨正将施妙鱼摁在椅子上替她打扮,听了这话,顿时回头笑道:“咱们林家只这一个女儿家,便是惯着又如何?再说了,哪有说亲生女儿糟践东西的,可见你这母亲做的不称职。”
林府上兄妹三人,林洲有一个儿子,林嫣然有一个女儿。
磕府上下,只这一男一女两个孩子。
他们林家缺势,可却不缺钱。
更何况,花在施妙鱼身上,林思雨心甘情愿。
见林思雨这模样,林嫣然又是笑叹了一声,嗔道:“大姐,您若是再说下去,这丫头的小辫子都要翘上天去了。”
瞧瞧施妙鱼这享受的小模样,多像一只偷了腥的小猫儿。
等到林思雨终于将自家外甥女儿打扮的漂漂亮亮之后,她才心满意足的笑道:“这才该是咱们家的孩子,合该捧着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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