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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杨婉宁结婚的日子,结婚后,她就不住这里了。
提起这件事,中间还有些小插曲。
按照杨婉宁最开始的想法,结婚之后她也不打算搬去马家。
冯招娣不是个好相处的。
婚前就已经闹的很不愉快了,婚后如果住在一起,她还不得各种找机会来为难自己?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以后一定没什么好日子过!
但继续住在这里就不一样了,马大力再不堪,也是个男人。
之前还去过地里帮自己干活,这就证明他不是不能干,只是比较懒而已,她说点好听的哄几句,让他准时上工,日子也能过下去。
等到将来可以回城了,她再做打算,大不了,给马家点好处,让他们再娶一个。
不得不说,杨婉宁想的是挺好,但冯招娣这种老油条,什么时候吃过亏?她一听就知道杨婉宁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对于这样的提议都不用商量,直接行使一票否决权。
她怎么可能让杨婉宁得逞?
更何况她就一个儿子,从儿子出生起,就是她一手把着的,如果不一起住了,跟儿子的感情淡了,等她老了后,能指望谁?
指望那个刚娶进门,自私自利的儿媳妇吗?别闹了……她不磋磨死自己就不错了。
为了断杨婉宁的后路,冯招娣干脆直接将房子租出去了。
是的,租出去了。
她以一个月一块钱的价格,租给了知青点的许小磊和杨清河。
肖青予知道这件事的时候,不停的感叹,冯招娣绝对是个做生意的好材料。
正常来说,杨婉宁这所房子的争议,会很大的。
因为盖房子之前就说好了,等到知青回城,这房子就归大队所有。
但杨婉宁没有回城,而是嫁给了村里人,那她就也是村里人。
大队上自然没有让人家交房的道理。
更何况,盖房子的时候也没少花钱,杨婉宁嫁到了自己家,那这房子就也是自己家的,冯招娣这种守财奴的性格,自然不会把房子便宜了别人。
可是,如果不交的话,大队上也很委屈。
当初建房子的时候,大队上是考虑到房子早晚归大队所有,所以才没有收宅基地的钱,就当做是补贴知青了。
但是现如今房子不交了,那这宅基地的钱,得补给大队吧。
可补的钱,杨婉宁一定是不肯拿的,冯招娣都不让她住了,她怎么可能还掏钱?
但冯招娣会掏钱吗?
显然也是不行的。
房子卖了吧,这块宅基地住的都是知青,村里人进来,容易发生口角,不利于和谐。
而且,房子面积小,住一两个人还可以,再多就有些挤了。
两边还都住着人,也没条件扩建。
现在村里哪家不都是好几个孩子?谁会要这么小的房子?
但是,如果租给知青的话,以上所有的问题都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首先,房子归冯家,宅基地的钱也要交,至于钱从哪出?不是有每个月的租金吗?慢慢还。
而杨婉宁没了退路。
也只能住在马家。
整件事情中,冯招娣竟然成了最大的赢家。
而杨婉宁作为房子的主人,虽然房子是她的,但出嫁从夫,婆家要求她去马家住,这也是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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