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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氏也不识得字,只简单的认识自己的名字,“娇娇虽然不考状元,可是跟着个探花郎,还愿意花时间教妹妹识字,想来他们两口子过的不错。”
“嗯。”
哪里不错?
身在南华县的胡娇夫妇简直处于水深火热。
许清嘉虽然在混战的场子里救人,但是被救的并不没有感激他,因为无论如何朱庭仙咬死了这税必须交——不然他的爱妾下半年的首饰胭脂水份衣服钱从哪里出?
谁也没指望着那点俸银能够奢侈一把。
百姓不感激他,再加上那日的冲突造成了流血事件,有好几名公差以及百姓都受了重伤,朱庭仙却觉得他是在捣乱,也不知道初来乍道是想分钱还是想干嘛。
其实朱庭仙在南华县这么多年,倒是有个众人在私下里悄悄叫的外号:朱大坑。
意思就是他是个添不满的大坑。
无论多少东西进去了,都照样一副饥荒样。
让这样的人吐出来放进嘴里的东西,那太难了。
许清嘉病好之后上班,已经开始思考“如何干翻我的领导”
这种高难度的问题了。
胡娇觉得他在默默黑化,就好像自他受伤之后,他就整个人都不对。
哪怕胡娇知道他是为了什么事情烦恼,他不说她便不嘛声,颇有种“放老公出去经经风雨”
的派头。
这一季的苛捐杂税,到底还是一项一项收上来了。
县衙的同僚只除了高正对他仍如旧时一般,其余一起喝过酒的皆无视他。
无论他是来或者不来,似乎都看不到这个人。
凡事,就怕比较。
许清嘉来到南华县,每日除了看看文书清查仓库之类,并不曾替大家谋来一分银子的福利,反倒是来了就想着把朱庭仙收到嘴里的吃食给吐出去,这是多么招人恨的事情?!
有时候,利益共同体的关系就是这么牢靠。
因此,许清嘉在县衙被同僚孤立,他倒也不在意。
反倒是朱庭芝该拿的也拿到手了,该分的也分出去了,只除了许清嘉什么都没有之外,整个县衙的人都有。
——你不是要清高嘛,那就让你吃清高去!
朱庭芝打定了主意,表面上却依旧是初见是那一脸仁慈,时不时还要关心下许清嘉的身体,什么“刚病好还是别累着了事儿慢慢做身体要紧”
之类的话儿来劝慰她。
许清嘉也不甚在意,每日做完了事便回家去,关起院门来粗茶淡饭,自有一番滋味。
他是从小寄人篱下的,如今成家,似乎特别恋家,应酬什么的如果完全没有,完全变成了个三点一线的宅男。
最大的爱好倒变成了盯着胡娇习字了。
学毛笔字是个功夫活,而且要屏神静气,十年八年磨下来,狗刨字也能刨的颇有特色。
可惜胡娇如今致力于发明别的笔,比如比较好用的铅笔或者鹅毛笔。
虽然过程比较曲折,可是对结果她充满了信心。
唯独对学毛笔字……就不怎么有信心了。
她又嫌许清嘉教的太慢,索性翻了许清嘉的书来,她盯着书让许清嘉读,这就是一个简繁转换的过程。
可是读过两章之后,她便发现许清嘉似乎会背这本书,兴致上来,她索性坐他对面,一篇篇往下盯着让许清嘉背,自己正好可以学字。
胡娇这种学习方法,也只能用于她这种简体都认识,繁体半吊子的货。
许清嘉越背越有劲,眼睛都亮了,似乎又找回了当初进考场之前紧张的复习时间。
等三本书看完之后,胡娇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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