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钢牙看着走到它身前这个穿着铠甲的东西,愤怒的张开它那整齐的银色牙齿的大嘴,扭动身躯想扑上来咬,嘴巴是它现在唯一可以动的武器了。
可惜,全身都被绑住的怎么可能咬得到格里斯呢,迎上来的是一只穿着铁靴的大脚,一下子把钢牙的牙踩掉了一大半,鼻子眼睛什么的全陷了进去,这下钢牙估计得改名叫没牙了。
钢牙一下子蒙了,感情这个穿铠甲的东西更不好惹啊。
踩着钢牙的脑袋,格里斯用在灵魂中向钢牙咆哮着,大概的意思翻译过来就是:“听不听话!
?”
钢牙堂堂一个僵尸领的领主,怎么可以这么轻易屈服呢?猛的一甩脑袋,挣脱格里斯的大脚,张嘴又咬了过去。
啪!
大脚又踩上它的脑袋,把它的头踩进了干硬的地里。
“吼吼!”
格里斯的灵魂吼着。
“口胡!”
钢牙更大声的吼了回来,它可是领主级别的不死生物,灵魂可比格里斯的旺盛多了,吼声也更震撼。
“多,弱,不听。”
钢牙吼完后,还用一些非常简单的词汇表达了一些意思。
果然不愧是领主级别的僵尸,智力又高了很多,竟然还能表达自己的意思,虽然只是些非常简单的词汇,可是足够让格里斯意外了。
词汇虽然很简单,不过格里斯还是听明白了,它是在说格里斯这边人多欺负人少,而格里斯比它弱,所以它不会屈服。
低级不死生物的智力不高,不过它们都是死脑筋,很难真心臣服在比自己更弱的灵魂之下。
格里斯有十几种方法可以让钢牙臣服,不过最简单的一种就是公平的情况下战胜它。
格里斯灵魂里吼了一声,示意手下的骷髅把它放开。
一少了束缚,钢牙挣扎几下,松出手,几下就把身上的皮绳扯断了。
“口胡!”
重获自由,钢牙第一个动作不是攻击格里斯,而是转身,急步,挤开身后包围它的骷髅,使出这辈子最快的速度,往来路狂奔而去。
钢牙智力是不高,但绝对不傻,这种形势摆明有输无赢的局面,就算它能打败格里斯,也很难在众多骷髅的环视下击败那个拿骨棒的灰骨骷髅,实际上,这次击败它的应该算是安东尼奥才对。
钢牙简单的智慧能想得这么多已经很不错了,可惜它还是想漏了一点,僵尸怎么可能跑得过骷髅呢?
蹭蹭蹭几下,安东尼奥已经跑到它的身后,挥起骨棒准备就向它的头上敲去。
身为现代的化学合成研究生,穿越回明朝永乐年间,却成了一名女扮男装的锦衣卫。夺嫡之争不绝,江湖恩仇不断,苏湛嘴角一勾看尔等插标卖首!科学家会武术,能文能武挡不住数理化在手中,恋爱灭口两不误!且看绝命毒师纤纤妙手翻云覆雨,绝世狂欢爆笑上演!...
这是一个没有潘乐任何痕迹的世界,连他所喜爱的歌曲电视乃至电影都不存在。所幸的是这个世界还是那个世界,娱乐圈里该有的人一个都不少的存在着。他可以一个个把她们发掘出来,亲手捧上巅峰并以此将这个世界一点点改造成为他熟悉的那个世界,以此来慰藉自我!最重要的,是他可以做一些上辈子就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情。比如让自己所欣赏的她们不至于被什么奇怪的东西给玩坏掉。比如选一枚最爱的大美妞造孩子!(有书友说这本书是日常生活流还有朋友说这是轻松流我想说这只是本正三观正能量的小说!)...
啥!你学习考试全国第一!那就把这个能力给我吧!你继续学习...
我心里有一个绝对不能告诉任何人的秘密,那就是我现在的妻子其实是我的嫂嫂!而她却是一个坏女人,我必须要拯救她!...
走投无路的我做了上门女婿,老婆貌美如花惊喜万分,结果新婚夜受到连番打击走入社会,发现原来还有那么多的诱惑,我能否经得起这些...
三年前,她怀着身孕落荒而逃。三年后,她带着缩小版的他强势回归。孩子跟你没关系!她抱紧怀中酣睡的宝贝。没关系?!他冷面邪笑,步步紧逼,你以为偷种子,就像偷菜一样么?她脸红,故意装糊涂谁要偷你的种子?你这个混蛋!他冷笑我不仅混而且坏,你不都是最清楚的么?还是,让我们好好来复习复习,尽快再生个女儿玩一玩,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