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萨乌玛按住林旭的坏手,羞答答道:“不要,不要啦,伊莎贝拉还在呢。”
也对,还有个电灯泡在呢,林旭瞄向伊莎贝拉,打了个眼色过去,花痴小姨子,你该干嘛干嘛去吧。
伊莎贝拉一点没有立即离开的自觉,反而贴了过来,“林旭你别赶我走嘛,反正我们早晚都要在一起的,你干脆连我一起吃了吧。
我皮广柔滑脸蛋漂亮身材好,还是百分百飞贵族小姐,你一定会喜欢的。
来,你吻我一下嘛。”
火炎炎说道:“好啦花痴妹妹,你先别忙着发花痴,我们现在在说正经事。
老公你赶紧准备一下,我们马上出发去寻宝。”
火炎炎很急,昨天解开云珠的时候,看到藏宝图的不仅仅有她,还有那个青云派的高人呢。
那位高人一眼看出宝藏在中东,在圣拜,很有门道,要是被她抢先一步就糟了,“我怕被人抢先,晚了的话我们就什么都没了。
我们立即准备一下,尽早出发。”
林旭想想也是,要是不知道宝藏里真的有宝贝,也不是很上心,可他清楚知道宝藏里有好东西,不上心也不行了,“那好,我们立即去买装备。”
“买装备?”
“去寒泉那里的话,要一辆好的越野极品,寒泉里不知道多深,潜水装备也需要,还有野外生存必备的一些东西,都要准备齐了。”
“那还等着么,逛街去。”
刚压马路回来,又要出去逛街,林旭和火炎炎去,萨乌玛和伊莎贝拉自然跟着。
有钱什么都好办,车子很快到手了,一辆二手悍马,这辆车虽然旧了点,性能还算不错。
除了车,潜水装备,绳索,刀具,枪支弹药,便携式打火石,盐巴,还有一些七七八八的东西都买到了手。
一切准备妥当,已经是中午,该出发了。
林旭找到苏珊娜,告诉她,自己要离开一段之间,之后还会回来,让她多留意一下自己请他她办的事情。
林旭想找周亮,却发现他房间里没人,在旅馆里找了一圈没找到人,结果在大马路上发现了。
周亮的眼睛发红,脸上泛着狂热,精神很是亢奋,见到林旭之后歇斯底里的喊着:“哥么,我找到了,我终于找到了,我要发了,我发达了……”
林旭皱着眉头瞄着周亮,这货不是疯了吧,“你先冷静点,你找到什么了?”
“我找到发财的路子了,我要发达了。
哥么,我要成有钱人,我要成阔佬,富一代,土豪了。”
火炎炎指了指脑袋,朝着周亮努了努嘴,“他谁呀,该不会这里有点问题吧?”
林旭也觉得周亮很有问题,“你刚才是不是撞到什么上面了,还是受了什么别的刺激?”
“我没疯,我是真的找到发财的路子了。
哥么你看看这里,你看看周遭,你看看萨窝这里,这里绝对是黄金窝呀,到处都是钱,都是财富,都是黄金,都是红彤彤绿油油的钞票。”
周亮狂热极了,手随处乱指,林旭四下看着,还真没看到什么黄金,什么钞票,粗狂的佣兵倒是不少,枪支也不少,“你冷静,千万冷静点,你该不会是这两天过度刺激之下,现在安全了,有点承受不住,所以那什么,思维有点混乱?”
“我真没疯,我真找到发财的路子了,旅游业,搞旅游业绝对是赚大钱,非常赚钱的路子。
你瞧瞧这里,一个个都是凶神恶煞的佣兵,一个个吃人都不吐骨头,在别的地方能见到这种情形吗,怎么可能见得到。
我们夏国喜欢旅游的人太多太多了,可是去的地方还不就是那老一套,一个游山玩水吃美食,一个是找地方赌钱嫖女人或是包男人。
你再看看这里,这里多好呀,异域风情浓郁,一望无际的旷野,背着枪支的佣兵,不是临时演员,而是活生生靠着枪口吃饭的铁血男儿,大漠黄沙旷野佣兵。
而且这里美食有,美女也有,风景也有。
更妙的是,这里因为有一个强力的佣兵工会在,没人敢偷盗,没人敢抢劫,没人敢犯罪,几乎是零罪案的地方。
这种地方,要是搞旅游业,一定是发大财的。
只要有足够资金,给我一点时间,我就可以变成一个有钱人,一个富豪,身家几千万甚至上亿。
我要有钱了,我要变成有钱人了,我终于要摆脱穷屌丝的命运了,啊啊哈哈哈……咳咳,嗯,笑岔气了,我喘口气先。”
火炎炎用鄙夷的眼神瞄着周亮,这货绝对是想钱想疯了,在这种到处都是杀人如麻所在的地方,在佣兵的集中地搞旅游业,他简直是疯了。
林旭也觉得周亮是疯了,不过他疯的挺好的,做大事的人,不大都是疯子嘛,“想法不错,你觉得这个计划,需要多少投资?”
透视神医是一本其他小说。更多好看的其他小说,请关注啃书小说网其他小说专栏或其他小说排...
前世养尊处优的林家暖春,把自己折腾成了破旧山村里的林家春暖,奶奶的眼中钉,叔叔的肉中刺,娘亲懦弱,父亲苟活,妹妹弟弟又都太小,更重要的是还吃不饱,穿不暖,让她林春暖这么憋屈地活着,是万万不能够的,好在,刚刚穿过来的第一天,就遇到了一个能帮助自己的小小少年。林春暖决定正太养成,在这样一个陈旧破落的古代农村,林春暖把养成当做了一项事业来做。...
...
他是无敌战神,八年戎马,声明赫赫。为查清自己父母的死因卸甲归家,没成想成了大家眼中的废物...
许星辰和邵怀明结婚的时候,所有人都说她瞎了眼,好好的名牌大学毕业生,找个建筑工,除了那张脸,一穷二白。后来,邵怀明摇身一变,成了商界大佬,所有人都说许星辰眼光好,嫁得好。许星辰可我想离婚。邵大佬除非我死!...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