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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谁?
我在哪?
嘶,头好痛。
我似乎是刚从昏迷中醒来。
现在是凌晨时分。
这里是不知名的陌生广场。
我正躺在广场的长椅上。
遛狗的年轻女人从我身边经过,对面的老头正拿着面包屑喂鸽子。
广场上的喷泉飞溅着水花,露天电影银幕上的演员仍旧在喋喋不休:
(我听过一个笑话。
)
但我却不想理会电影里的人在说些什么。
我向着那老头开口道:
“老先生,请问这里是哪?”
那老头却只管自己喂鸽子,他头也不转地道:
“孩子,你迷失了么?”
(说一个男人去看医生)
“我只是想问这里是哪。”
(他对医生说,他很沮丧,人生看起来很无情,很残酷)
“你自己来这里的,为什么会不知道这里是哪?”
(在这个充满威胁的世界里,他觉得非常孤独)
“我记不起来了,我是谁,怎么来这里的,完全记不起来了。”
(医生说疗法很简单,伟大的小丑帕格里齐亚来了,去看他的表演吧,他能让你振作起来。
)
“我曾经看到过无数向你这样迷失的人,没有追求,没有家人,每天在街头醉倒,第二天醒来都会忘了自己从哪来,应该到哪去。”
(那男人突然大哭,“但是医生,”
他说,“我就是怕格里齐亚”
)
“先生,我想我和酗酒的醉汉并无关系。”
(掌声响起,灯光亮起,伟大的小丑向着舞台下方鞠躬,演出结束了。
)
“你的衣服破旧邋遢,一身酒味,眼神涣散,肌肉松垮无力,还说自己不是流浪的醉汉么?”
我看了看自己,又到喷泉边去照了一照。
水面的倒影里,我是个金发碧眼的年轻男人,尽管五官算得上精致,但邋遢的头发和胡茬,以及颓废到极致的气质,让我看起来像个废人。
老头说的话,我有些信了。
有可能我真是个被药物和酒精彻底摧毁的废人。
然后终于在有一天烧坏了脑子,选择将一切荒唐放纵遗忘,企图以此来逃避现实。
我用水池的水抹了把脸,想让自己借此清醒过来,或许能回想起一些事情。
但那老头却又开口说话了:
“年轻人,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我们最大的荣誉不是屹立不倒,而是跌倒无数次后仍旧能站起来。
不管你以前遭遇过什么,都不是你放纵和迷失的理由,现在,站起来,回家去吧。”
“老先生,我是真的失忆了。
以前的事情一点也想不起来。
现在我只想知道这里是哪,”
说到一半,我的肚子突然“咕咕”
叫了起来。
很好,这至少能够证明,我不是偷渡来地球的外星人。
“以及吃一顿饱饭。”
我如是补充道。
那老头沉吟了一下,然后道:
“这里是林顿西区,大不列颠的首都,孩子。
如果你想吃饭,我可以给你一份服务生的临时工作,工资不多,但足够让你吃饱饭。”
看来这老头是个好人。
也是,会理会街边流浪汉的,又怎么可能不是好人呢?
“那可真是太感谢的,还没问过您的名字。”
“奥利弗,歌德史密斯,叫我奥利弗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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