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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地方是午夜老爹的地盘。”
在夜总会的一个小包厢中,康斯坦丁靠在沙发上,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一碟通心粉,一边对梅林说到:
“那个凶狠的巫毒术士从十几年前开始,就在这里经营他的夜总会。
这里是个中立区,欢迎任何人来喝酒,前提是不能在这里闹事,否则午夜老爹会很不高兴,然后就有人要倒霉了。”
“嗯,这样吗?”
梅林点了点头,怪不得这夜总会里有这么多异类,它们居然还能和平相处,原来是有专门的人在维持秩序。
而且听上去是个狠角色。
他喝了口酒,看着眼前吃相很难看的康斯坦丁,他皱着眉头说:
“你是几天没吃饭了吗?”
“再来一盘!”
康斯坦丁抹了抹嘴巴,将盘子扔在一边,他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一边用纸巾擦嘴,一边对梅林说:
“我是4个月前才到纽约的。
之前我一直在伦敦生活,纽约这个地方什么都好,姑娘也很热情,天气也比伦敦好多了。
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这里花钱的速度太快,而赚钱的速度太慢。”
“我今天刚花完了兜里最后一个子,结果就遇到了你,梅林。
我太幸运了,对不对?”
梅林摇了摇头,他按下呼叫服务员的按钮,然后对眼前的康斯坦丁说:
“康斯坦丁,我现在很怀疑,你真的是个巫师吗?巫师们都过得这么惨吗?”
“那你要看和谁比了,对了,叫我约翰就行。”
年轻的康斯坦丁伸手拨了拨自己的头发,他从梅林的烟盒里取出一根烟,一边自顾自的点燃,一边回答着梅林的问题:
“别看我现在这么落魄,但比那些被猎魔人们追杀的黑巫师,我可幸运多了。”
“最少我四肢健全,还能享受生活,也没有因为各种意外,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
但是要和那些生活优渥的正统巫师相比,那我可就连个流浪汉都算不上了。”
现年22岁的康斯坦丁很会察言观色,他注意到,梅林似乎对巫师和魔法的事情很感兴趣,他便投其所好,将自己在伦敦看到的,或者是听到的一些消息,通通说了出来。
“你根本无法想象正统巫师们有多么奢侈,尤其是那些纯血家族的巫师。
他们历史悠久,很早就积累了大量的财富,尤其是霍格莫德村里的那些与世隔绝的家伙们...我听说他们的一顿普通午餐,就要花费10个金加隆!”
“金钱这个概念,对于那些老不死的混蛋们来说,早已经没有意义了。”
说到这里,康斯坦丁一脸羡慕,而梅林则注意到了其中的一些细节,他问到:
“霍格莫德村?还有金加隆?”
“哦,那是一个在英国的纯巫师村落,他们拒绝一切麻瓜,也就是普通人的进入。
至于金加隆,那是巫师们之间使用的货币。”
康斯坦丁解释到:
“一枚金加隆,大概等于5英镑,或者7美元,你得到妖精们的银行里才能兑换这些东西。
说起来,梅林,你为什么要寻找巫师们呢?”
“他们都很古板,很难打交道,并不是每个巫师都像我一样随和...哦,谢谢。”
康斯坦丁的话还没说完,一位服务员就将一大碟吃的放在了康斯坦丁眼前,后者感谢了一句,然后又活动着手指,准备开始大快朵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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