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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唐总穿着随意,上身夹克,下身皱巴巴的裤子,皮肤黑黑的,肚皮在腹部向外隆起一个小山坡。
如果他说在饭店上班,别人肯定以为他是厨师。
反正看不出是个老板。
但他的办公室还是有实力的。
在市中心最繁华的位置,白色的阳台玻璃,电梯的透明白玻璃,常夏觉得自己在一片玻璃间上上下下。
看着下面的人群、车辆,在他们的脚底下,像蚁行。
在出来创业之前,他是一名镇上的老师。
以前,在学校时,也常被人称为“才子”
的,现在出来经商了,“田野”
口味蛙,在本市有几十家连锁,做出名气出来了。
看到她拿着一堆文章过来面试时,这让他想起了自己的青年时代,也热?爱文学,当代文学中的“伤痕文学”
,“改革文学”
等,他们觉得自己都是旷世奇才,文章是经国之纬?业,起到改革社会的作用。
后来,才发现,文学跟一盘菜有什么区别呢?一个是精神商品,一个是填肚子的商品。
他自己把文学看得太崇高了,才清贫了那么多年。
醒悟过来之后,他就弃文从商。
但不妨碍他心里倾向于喜欢文学的女孩子,至少,这类女孩子还是清高些,不会只盯着他口袋中的钱。
因为有饭店,公司办公室的员工都跟着沾光。
每日有厨师做好了送来。
虽然老板不舍得给员工吃太好,但比一般的快餐还是强多了。
每日老板跟他们一起用餐,连其它员工都看出来了,老板对新来员工的不一样。
以前饭菜都是偏辣盐,自从她来之后,有那么一两个菜都很清淡。
这天晚上加班时,还破天荒地送来了银耳莲子汤。
弄得办公室主任——一位还没结婚?老姑娘,总想暗地给她小鞋子穿。
其实,两人年龄一般大,但那位姑娘给人的感觉就是老姑娘,剪着齐耳短发,喜欢穿竖条纹职业装,缺乏锻炼的缘故,腰身上几圈游泳圈。
主要是她的眼神,准备随时向员工的偷懒扑上去。
自从来了个常夏,老姑娘看她万般不对劲,居然还让厨师送莲子汤,老板也跟着过来了。
喝完莲子汤后,
小常,这么晚了,回去没有公车了吧!”
唐总关心地问。
“没事。
我打车回去。”
“你住哪?”
听常夏说了之后,唐总说,正好,顺路,我载你一程吧!
常夏慌忙摆手,不用,不用。
“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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