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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世曾闻有鬼子,今知鬼子乃其常。
既能成得雌雄配,也会生儿在冥壤。
话说国朝隆庆年间,陕西西安府有一个易万户,以卫兵入屯京师,同乡有个朱工部相与得最好。
两家妇人各有好孕,万户与工部偶在朋友家里同席,一时说起,就两下指腹为婚。
依俗礼各割衫襟,彼此互藏,写下合同文字为定。
后来工部建言,触忤了圣旨,钦降为四川沪州州判。
万户升了边上参将,各奔前程去了。
万户这边生了一男,传闻朱家生了一女,相隔既远,不能勾图完前盟。
过了几时,工部在谪所水土不服,全家不保,剩得一两个家人,投托着在川中做官的亲眷,经纪得丧事回乡,殡葬在郊外。
其时万户也为事革任回卫,身故在家了。
万户之子易大郎,年已长大,精熟武艺,日夜与同伴驰马较射。
一日正在角逐之际,忽见草间一兔腾起,大郎舍了同伴,挽弓赶去。
赶到一个人家门口,不见了兔儿,望内一看,元来是一所大宅院。
宅内一个长者走出来,衣冠伟然,是个士大夫模样,将大郎相了一相,道:“此非易郎么?”
大郎见是认得他的,即下马相揖。
长者拽了大郎之手,步进堂内来,重见过礼,即分付里面治酒相款。
酒过数巡,易大郎请问长者姓名。
长者道:“老夫与易郎葭莩不薄,老夫教易郎看一件信物。”
随叫书童在里头取出一个匣子来,送与大郎开看。
大郎看时,内有罗衫一角,文书一纸,合缝押字半边,上写道:“朱、易两姓,情既断金,家皆种玉。
得雄者为婿,必谐百年。
背盟得天厌之,天厌之!
隆庆某年月日朱某、易某书,坐客某某为证。”
大郎仔细一看,认得是父亲万户亲笔,不觉泪下交颐。
只听得后堂传说:“襦人同小姐出堂。”
大郎抬眼看时,见一个年老妇人,珠冠绯袍,拥一女子,袅袅婷婷,走出厅来。
那女子真色淡容,蕴秀包丽,世上所未曾见。
长者指了女子对大郎道:“此即弱息,尊翁所订以配君子者也。”
大郎拜见孺入已过,对长者道:“极知此段良缘,出于先人成命,但媒妁未通,礼仪未备,奈何?”
长者道:“亲口交盟,何须执伐!
至于仪文未节,更不必计较。
郎君倘若不弃,今日即可就甥馆,万勿推辞!”
大郎此时意乱心迷,身不自由。
女子已进去妆梳,须臾出来行礼,花烛合音,悉依家礼仪节。
是夜送归洞房,两情欢悦,自不必说。
正是欢娱夜短,大郎匆匆一住数月,竟不记得家里了。
一日忽然念着道:“前日骤马到此,路去家不远,何不回去看看就来?”
把此意对女子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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