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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好几秒,才反应过来慕臻说得是什么意思。
白皙的耳廓染上红宝石的殷红。
“早餐还吃么?”
苏子衿生硬地换了个话题。
“当然。
我去换件衣服过来。
等我。”
慕臻也不拆穿她。
要是把玫瑰逗得太狠了,可是会被扎一手的刺。
速度极快地在苏子衿的唇上印上一吻,慕臻身影一闪。
占完便宜就溜,不要太刺激。
苏子衿还是在方才两人尚未来得及用餐的,靠窗的位置坐下。
不知道慕臻喜欢吃什么,苏子衿就东方和西方的早餐都各点了一些。
身为一只作战单身狗,慕臻换装的速度不可谓不快。
苏子衿也就点了个餐的功夫,慕臻就已经换完衣服过来了。
大概是赶着过来,慕臻只在脸上戴了用来遮住青肿的眼睛的太阳镜,用来凹造型的绅士帽都没戴。
还是早上穿的那件骚里骚气的酒红色九分裤,脚伤一双脏脏鞋,露着性感的脚踝,白色禁欲系的衬衫换了,取而代之的是更具休闲风的浅蓝色条纹T恤,不过是衬衫到T恤之间的转换,整个人就连气质都变了。
不再像是从中世纪走出的翩然贵公子,更像他平日给人的感觉,一个风流潇洒的花花公子,不变的是,无论是哪一种气质,都同样惹眼。
有些人,天生就会发光。
------题外话------
是电影院的电影不够好看吗?
是和闺蜜一起逛街不够潇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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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要拒绝电影的诱惑,逛街的乐趣,撇下老公跟孩子,顶着一额头的痘痘,两轮天巨大无比的黑岩去拿,一天到晚对着电脑,吭哧吭哧地码字?
嚷嚷着让我多更的是你们,好啦,我多更啦,让我的留言区荒凉得都能种蘑菇的也是你们!
哼!
以后再也不相信你们了!
好桑心,我要去找我老公的胸肌,靠一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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