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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言道,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王铁老伴儿早早去世,他一个人又当爹又当妈把王春水拉扯长大,按照对王春水的照顾来说,也称得上半个母亲,看程富贵自然也越来越顺眼。
程富贵长得不是很好看,甚至说是丑,膀大腰圆,脸大如盘呈现不规则形状,但是老人家不在乎啊,人长得好看又能咋滴了,又不能当饭吃,关键是程富贵家里有钱啊!
“叔,这是我昨天刚买的特意从城里面带的茅台酒,知道您喜欢喝酒,特意给您带了一坛子。”
程富贵说着揭开了坛子上白布,顿时,一股酒香弥漫在屋中。
王铁用鼻子嗅了嗅,之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只觉得喉咙有些发渴,就想要直接拆开坛子喝酒。
王铁嗜酒如命这个毛病是从他老伴儿死后才开始有的,当一个人的痛苦无处宣泄的时候,人们通常都喜欢用酒精麻醉自己。
王铁一蹶不振三年,起初只是借酒消愁,可当他慢慢释怀老伴儿的死后,这喝酒的毛病也上了瘾。
不过,这些年他倒是喝的比较少了,倒不是对酒的依赖少了,而是他没钱,他现在在村里面什么都不干,地也不种,全靠王春水做针线活赚的钱生活。
程富贵这些年在城里也做小生意,养成了一副察言观色的本事,见到王铁的样子,哪不知道他心中所想。
“叔,这酒在城里面卖一千块一坛,属于有钱人才能喝的东西,味道非常爽口,咱百水村老爷们都喜欢喝烧刀子的高度数的酒,这酒也绝对够味。”
程富贵在一旁解释道。
“啥,一千块钱?”
王铁吓了一跳,他平时喝的也就是村小卖部卖的两块钱一瓶的二锅头,啥时候见过这种宝贝儿玩意。
“叔,这是富贵孝敬您的。”
程富贵一脸真诚的说道:“小侄这些年在城里做生意也赚了点小钱,您要喜欢喝,我天天给你买。”
“这可使不得!”
穷了一辈子的王铁,说话都是哆哆嗦嗦。
“没啥使不得,将来咱都是一家人,这点小钱算不得啥,您年纪也大了,将来等我把春水娶进门,您就在家里享天伦之乐。”
程富贵说道,说完,眼神灼灼的看着王铁。
“那好吧,那叔就候着脸皮收下了。”
王铁点了点头,虽说觉得收这么贵的东西不合适,但是这酒可把他馋坏了,哪还想那么多。
程富贵把王铁哄高兴了,这个时候赶忙趁热打铁道:“叔,您看春水也老大不小了,她一个人生活也有五六年了,日子过的辛苦,我也看得心疼,叔,你看是不是早点挑个良辰吉日,让我把春水娶进门。”
“行!
叔这两天就给那死丫头说这事。”
王铁猛然一拍大腿:“富贵啊,只要你不嫌弃那死丫头嫁过人就行,我是一百个同意。”
“不嫌弃,不嫌弃!”
程富贵赶忙摇头说道,废话,他怎么可能嫌弃。
他第一次见到王春水的时候,顿时觉得世界都明亮了。
这些年他在城里生活,见过的女人也是无数,可是和王春水比起来,那就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那俊俏的模样,那白皙的皮肤,直接勾了他的魂儿,他倒是不在乎王寡妇是寡妇,他在城里生活那么些年,啥事都见过,娶寡妇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个事儿。
一想到晚上能抱着大美人滚床单,程富贵恨不得直接跪倒地上对王铁喊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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