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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洪艺。
再普通不过的名字。
爹妈当初雄心壮志的给我用了个“艺”
字,就是希望我能继承衣钵,不要丢了洪家书香门第的脸。
老爹是音乐学院乐器系专门教授古琴的,老妈则是另外一所大学的古汉语教授,更别说家里那堆亲戚要么画得一手好画,要么就一手好棋的。
按理说,从小在这种书香氛围中长大的我也该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才是,可惜好竹出歹笋,凤凰堆里偏偏出了只灰仆仆的小麻雀。
也不知是不是负负得正的道理,代代祖传的文化细胞艺术天分我愣是一丁点没遗传到,弹琴是魔音穿脑,画画是小鸡吃米,下棋是全军覆没,唯一还算过得去的就是至少还认识几句古文,不过也只限于语文书上的课文。
再加上天生的透明体质,从幼儿园起就永恒的成为了被老师忽略掉的“灰色”
儿童。
那年小学毕业,全班同学兴致勃勃的照毕业照,我也喜滋滋的站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可和蔼的老师一句话顿时让我被一盆冰水淋了个晶晶亮透心凉。
“这位同学,你是我们班的吗?”
我差点就抱住老师大腿号啕大哭。
六年了啊!
后来一路继续透明的上了初中高中,有惊无险的混上了大学,吃吃喝喝太平无事的活到毕业再找了份不算好也不算差的工作。
至此,人生依旧透明,唯一不同的是,爹妈终于清醒的认识到,他们这女儿就这样儿,别指望还能泛起任何惊喜了。
于是我很认命的每天朝九晚五上班下班,一成不变的过着那还算过得去的小日子。
直到……
车祸。
那天正是下班回家的路上,我蹬着跟了十年的老“凤凰”
自行车“吭嗤吭嗤”
的往家里奔,忽然听见身后传来刺耳的刹车声,还有两旁路人惊慌的尖叫。
…………
当我躺在车轮下吐着血意识逐渐模糊的时候,脑子里竟然只有一个念头————
终于上新闻成名人了…………
有没有成为名人上第二天的报纸新闻,我是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洪艺,很白烂的、很俗套的——
穿越了……
证据一,我明明已经死了,却还有意识。
证据二,和小说中描写的一模一样,我躺在一张古代样式的床上,耳边传来无数嗡嗡嗡嗡像苍蝇飞来绕去的嘈杂声,还有哭泣和惊叫。
证据三……大家,快出来看上帝……哦,不,是神仙!
……好吧好吧,从那独一无二的三眼妖怪造型我认出了你是二郎神,还笑得一脸慷慨怜悯信我者得永生的大公无私状,和蔼可亲的开口,一派金光闪闪瑞气千条。
“你有一次重生<:"="_.的机会。”
于是,我就这样毫无意外的穿越了,借尸还魂到一个名叫谢红衣的女人身上。
据说,那是个比电影明星还漂亮的女孩子。
据说,那是个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被人捧在手心里疼的女孩子。
据说,那是个才刚刚咽气绝对新鲜热乎的好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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