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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疙瘩,停下!”
等快撞上我脚时,温润才大声吼道,那狗儿也很听话的停了下来,就是一直围着我打转,鼻子不停的嗅着
呜呜呜,狗狗,我的肉不香,你不要再嗅了,虽然我喜欢狗狗,但是这么大的一只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心里当然有点害怕
“王爷,你不要动,青石,还不快把疙瘩绑起来!”
右相朝那青衣男子喝道,青衣男子才回过神来,马上从腰间扯出一根两指宽的鞭子,就要朝狗儿身上打去
“慢着”
我伸出手,让青衣男子不要轻举妄动,然后慢慢蹲下,朝那雪白靠近,那狗儿瞧见我蹲下,竟然也跟着蹲下,我笑了,看来这狗儿并不讨厌我,于是我更大胆的想摸上那一片雪白,还未伸到那大狗头上,掌心就感觉到湿漉感,“哈哈,好痒,狗狗不要再舔了”
“看来疙瘩很喜欢小王爷”
青衣男子收起手上的鞭子,松了一口气,其实,他并不想打这狗狗,我摸着疙瘩的头朝他一笑“额父,这狗儿很有灵性,是额父养的?”
“不是,是润儿养的”
青衣男子话语中带着一股自豪感
“为什么叫疙瘩?”
我瞧这狗儿通体雪白,未见一点杂质,一双眼睛好似能说话似地,怎么就取了这么一个俗名?
“呵呵,王爷,这你就有所不知了,疙瘩是只流浪狗,润儿捡到它时,它还只有老臣手掌心这么大,润儿那时为它取得名字叫做‘宝贝疙瘩’,可是渐渐地这宝贝越长越大,润儿就省去宝贝两字,直接叫疙瘩了”
右相说着温润小时候时,脸上尽是真诚笑意,其他几位也跟着笑了,倒是温润低着头,一脸害羞样
汗,这狗狗长大就不是宝贝了?我对此很无语,笑的也很假,低头看疙瘩,它倒是被我摸着舒服,一副享受的样子。
发现我看它,它又把我掌心舔了一遍,对此,我更无语,好吧,其实,疙瘩也满适合它的
晚上,吃完饭,温润提议带我去看看他的房间,我点头,刚把步子迈出去,还在啃着骨头的疙瘩就跟了上来,我看着它,它望着我,我再看一眼不远处被疙瘩抛弃的骨头,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好嘛,连骨头也不要了,就是要跟着我,自从这疙瘩吃了中午饭就一直跟着我,无论我到哪里,总有它的尾巴在后面一撩一撩的,然后我就郁闷了,问温润,这疙瘩很喜欢跟人吗?
温润笑的很欠抽,他说还没有见过疙瘩这么粘人的,说明我很得它的心,然后又说好羡慕疙瘩。
我就纳闷了,疙瘩有什么好让他羡慕的?好吧,跟就跟吧,反正它也长得漂亮,可是我不反对了,有人就开始不爽了,疙瘩跟着我的脚步刚想奔进温润的房间,就被温润喝住了“疙瘩,出去,再跟着明天就吃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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