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他私底下却有些发愁,吃完了饭就跟家里人说:“路不好走啊,这出一趟山就要花七八个小时,回来又要花七八个小时,不然咱们村儿离省城这么近,要是能有路运出去,鲜货比干货值钱多了。”
“这么多年都过来了,可不就是这样么?”
苗玉凤坐在小萌萌的摇篮边上,来回地摇晃着蒲叶扇子,时不时驱走一只蚊子,回答得漫不经心。
冯益民半响不说话,只皱着眉头在心里想,桃源村三面都是海,只有一面是山,偏偏就是这座山阻碍了去路,山里只有一条多年踩出来的山路,又窄又不好走,出去一趟就能脱掉一层皮。
现在改革开放了,他作为村长,也想带领村里的人发家致富。
而且有了闺女之后,他觉得自己身上的责任更重了。
冯益民看着萌萌的大眼睛,这么美丽的一双眼,难道要一辈子困在这个小渔村,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吗?
一想到这里,冯益民就浑身都是力气,下定决心说:“要想富,先修路。
看看萌萌,咱们这一辈人不要紧,不能让小辈也没有出路,就算再苦再难,我也要把路修出来。”
一直坐在旁边不说话的冯老头终于沉不住气了,他做了一辈子村长,也曾经想过修路,但现实哪里那么容易?不由得提醒说:“益民,修路不是说说就能成,咱们村后面的龙岭,几十座大山呢,光靠村里的人成不了。”
“唉……”
冯益民忍不住叹了一声,看着闺女机灵的眼神,他好像在安慰自己说:“萌萌,你说爸爸能修好路吗?”
回答他的,是萌萌“咔咔咔咔”
的欢笑声。
苗玉凤走在前面,大娃二娃用小木车推着萌萌,大娃今年六岁了长得高一点儿,他在后面推,二娃手里拿着一束五彩的小野花,跟在车子旁逗着萌萌,睿哥儿也跟在边上,那束花儿就是他带来的。
萌萌半坐半躺在小推车里,底下还垫了个软乎乎的小枕头,她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四处张望,也不知道她到底看到了啥好玩的东西,时不时咯咯咯地笑得特别开心。
走出去没过久,三娃四娃五娃也跑上来了,他们也想推萌萌,说了几次大娃都不让,只好跟在车子旁边,簇拥着萌萌来到了妈祖庙。
妈祖庙建在海边,面朝大海,两座古塔夹着一座古老的殿堂,都是精美的木雕建筑,庙前还有一个广场,旁边种着一棵大榕树,谁也说不清楚这棵树的年龄,只知道从他们爷爷的爷爷的爷爷那一辈起,这棵树就像现在这么大了。
萌萌和哥哥们就待着这棵大榕树底下,看着村里的大人们祭拜妈祖娘娘。
冯老头作为族长,他身上披着一件大红色的披风,后背上还画了一张八卦图,他手里捧着一钵生大米念念有词地祷告起来,完了之后把这钵大米放在妈祖的神像前,跪在地上开始叩杯,他一连叩了三次,都是胜杯,这就是妈祖同意和大吉大利的意思。
村里的人都高兴坏了,纷纷把自家带来的供品摆放在神像前,也跟着跪下来拜一拜,大家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拜完了妈祖,大家又重新回到村子里,再出来的时候,身上已经换了一套旧衣服,手里还拿着锄头镰刀铲子锤子啥的。
不管男女,大家都穿着蓝色土布做成的衣服,衣服上还都有补丁,这就是平时经常穿的衣服。
至于祭拜妈祖时所穿的新衣,那是重要场合才舍得拿出来穿一穿的。
萌萌被苗玉凤抱在怀里,也跟在了队伍的后头,她身上穿着一套绿色的小军装,在一片蓝色中格外显眼。
这套小军装是山外最流行的款式,所用的布料也是实打实的上海厚棉,谁要是有这么一身,那穿出去别提多气派了。
村里的娃娃们看着萌萌的小军装,又看了看萌萌白嫩的小脸儿,再低头看看自个儿,他们身上穿的都是哥哥姐姐们穿过不要的破旧衣服,打满了补丁不说,还很不合身,现在看到萌萌穿得这么神气,他们打从心眼儿里生出一股羡慕。
大康家的远远地看着,嘴里就小声地嘟喃开了:“神气什么?一个赔钱货穿那么好,也不怕养不大,哎呦!”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竟然在平地里无端端地摔了一跤,屁股差点没摔成了八瓣儿,顿时龇牙咧嘴地说:“疼死我了,哪个王八羔子推的我?”
有个村里的妇人经过这里,那眼里的幸灾乐祸毫不掩饰,看长舌妇跌倒也是一件很欢乐的事儿,她笑着捂住嘴说:“谁推的你,你怕不是疯了吧?”
大康家的气得从地上爬了起来,却不敢去追走在前面的妇人,而是跳着脚对身边的男人说:“冯大康,你个没用的孬货,这你都不帮我骂回去?”
透视神医是一本其他小说。更多好看的其他小说,请关注啃书小说网其他小说专栏或其他小说排...
前世养尊处优的林家暖春,把自己折腾成了破旧山村里的林家春暖,奶奶的眼中钉,叔叔的肉中刺,娘亲懦弱,父亲苟活,妹妹弟弟又都太小,更重要的是还吃不饱,穿不暖,让她林春暖这么憋屈地活着,是万万不能够的,好在,刚刚穿过来的第一天,就遇到了一个能帮助自己的小小少年。林春暖决定正太养成,在这样一个陈旧破落的古代农村,林春暖把养成当做了一项事业来做。...
...
他是无敌战神,八年戎马,声明赫赫。为查清自己父母的死因卸甲归家,没成想成了大家眼中的废物...
许星辰和邵怀明结婚的时候,所有人都说她瞎了眼,好好的名牌大学毕业生,找个建筑工,除了那张脸,一穷二白。后来,邵怀明摇身一变,成了商界大佬,所有人都说许星辰眼光好,嫁得好。许星辰可我想离婚。邵大佬除非我死!...
二十岁的袁鹿,谈了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她喜欢江韧,喜欢到用洗不掉的颜料把他的名字刺在身上,喜欢到离经叛道惹人厌,她的喜欢如潮水一样汹涌,淹没了自己,伤害了别人。她以为只要足够主动,她就能挽住他的心。殊不知,从一开始,他就从未把她放在心上。真相揭开时,她才知道,自己的真心是一场笑话。后来。她心硬如铁,潇洒自如,视男人如草芥。夜深人静,江韧砸了袁鹿家的门,迫使她开门迎人。他一身酒气,双手扶着门框,布着血丝的眼瞪着她身后的男人,对她说出息了,都吃上嫩草了啊。唐颖小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