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今我已是秀才身,只待下月就要出发去省府参加乡试,若侥幸榜上有名,就要准备会试了。是以听到你们说想盘下来,便忍不住激动了一些。”苏枫说到科举的时候,极为自信,显然是已经成竹在胸了。
说起来,这还是程奚第一次遇到这个时代真正的文人。
苏枫的身高大概只有一米七五左右,由于常年苦读,他的身材偏瘦,身着一身青衣站在那里,便让人觉得如竹如兰,是当真有君子之风之人。
且他看着程奚和黎泽的眼神始终平和,不见丝毫读书人的高高在上,谈吐更是让人如沐春风,不自觉的便想和他交心。
但在谈起自己的学识的时候,他的身上又像是突然爆发了无尽的力量一般。能把人轻易震慑住。
这是一个极度骄傲又极度谦和之人。
他骄傲在自己的学识以及刻苦,谦和在对人的态度以及刻在骨子里的教养。
程奚扫视了一眼这个杂货铺,如果去除了这些胡乱堆积的货物之外,这个铺子着实适合开医馆。
首先是铺子的位置,既不是处于闹市之中,却又不会僻静到无人经过。且这个铺子的两边左侧是卖香料的,右侧开着一间茶室,来往皆是安安静静的。
可以说,他们中间突兀的夹着一个破败的杂货铺才是最不合常理的事情。
哪怕知道凭着这个铺子的位置,绝对不是现在的她能够买的起的,她还是问了一句:“请问这个铺子你想要卖多少银子?”
苏枫对他们两人的观感极好,闻言便给出了一个公允的价格:“如果是你们的话,那就选个吉利点的数字,六百八十两吧,店里的货物也一并算在里面,随便你们处理。”
这个价格确实公允,甚至可以说是偏低了,但程奚看着黎泽刚才塞给她的十两银子,这大概就是对儿子一向大方的林早霞所给他的零花钱了。
但这些加上程奚这段时间行医所攒下的,加起来也只够一个零头。
但程奚知道,下次想再碰到这么合适的地方就难了,还是不死心的问道:“我现在手里没有那么多银子,可以按月来租吗,或者等你下次回乡的时候,我攒够银子再买下来。”
苏枫之所以想把铺子卖出去,就是觉得麻烦,耽误自己读书的时间,闻言只是轻轻摇了摇头,但笑不语。
程奚明白,这就是拒绝的意思了,眼中失望溢于言表。
“可是,我想给媳妇儿开医馆,媳妇儿是个厉害大夫。”黎泽同样很沮丧。
“你们等等。”听到他们是想要开医馆,苏枫叫住了他们。
苏枫果然有着谦谦君子之风,不像其他人一样觉得女子行医有违常理,而是颇为认真的问道:“你们想买下铺子,确定是要开医馆的?”
程奚也认真的回答了他:“是,我确实是要开医馆的。”
“刚才是我冒犯了程大夫,还请到里面再详谈一番。”苏枫说道。
程奚没想到竟然还有峰回路转的情况,诧异之后便笑了起来。
她觉得,苏枫当真是一个很有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