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烈焰骑警
“今天就上任?”乔治.斯黛西有些惊奇地问道,早就听说华国人吃苦耐劳,干事利落不拖拉,要是谈判的时候不那么狡猾,斤斤计较的话,他会爱死这个国家的。一想到被坑的那么多条件,乔治.斯黛西也算是心里平衡的点点头,一分价钱一分货,虽然人家要的条件多,但是人家干活积极性高,这就是一些美国本地人所达不到的事情,接受过‘精英‘教育的他们讲究能拖就拖,保住小命才是最关键。
“没错。”程远志并不知道自己一句话让眼前的副局长脑补这么多,他只是想早点解决了那个所谓的‘大小姐‘,省得到时候夜长梦多,又整出什么幺蛾子来。听副局长说那个叫老莫比的家伙没有那个能力参加那次集会,要不然打上自家师侄的门,就算师兄不介意,其他师侄也会对自己这个师叔不满的。
“以后,你们就跟着我混了,我宣布,我们的这只行动队的名字,就叫做‘烈焰骑警’,纽约总局门前,给武安国打完电话的程远志春风得意,正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程远志来警局的第一天,就根据档案和自己的直觉选了一票子人。没错,就是直觉,修士的直觉不是一般人可比的,在精挑细选之后,程远志得意洋洋的对着面前的几个警员说到。
“老程,你要的资料给你找到了。”乔治.斯黛西急匆匆地赶来,看到眼前的摩托车队,不由又是一阵头疼,这些东西是平时巡逻时用的,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要是打起来的话估计很快就会变成废铁。
似乎是看出来了乔治老抠的想法,程远志说到:“刚才和师兄通话,他告诉我说有个叫霍华德.斯塔克的师侄会帮我制造一批颜值,实力在线的摩托车,你们这些我就先借用几天,很快就还给你们。”
听着程远志埋汰自家的摩托车,乔治副局长没有丝毫生气,反而是如释重负的松了一口气,看不上就好呀,省的到时候成天都把钱花到摩托维修上。
“人肉馅饼?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作这玩意?你们警察平时都是酒囊饭桶吗?一个个疯子一般的家伙放着不管,倒是对鸡毛蒜皮的小事挺感兴趣的,你们到底是狗仔队还是警察?”看到手里的资料后,程远志马上开起了自己的无情吐槽,这种人要是在华国,估计早上卖馅饼,中午就可以吃到终身免费特级套餐,甚至有的能‘品尝’到世界上最能填充肚子的神奇饭菜———让你一辈子不会再饿的神奇花生米。
“人家店门口有俩加特林…咱这装备和去送人头基本没有区别。”乔治.斯黛西也是无奈的说道,有心报国无力杀贼说的可能就是这种情况,拿着勃朗宁和加特林对射?那种画面太美,像极了作死。
“除了两个加特林还有什么?”程远志虽然没有亲手打过枪,但是在系统的描绘画面中,那‘突突突’的火舌可不是谁都可以接得住的,看起来威力不凡,要是再多一点的话,可能连程远志都能干翻。
“其他就是些常规的黑帮火力了,比如说AK47,总体上来讲,老莫比算是这条街上比较强的黑帮了。”乔治.斯黛西说到,作为副局长,这类情报他还是很了解的。
“有意思,我这算不算是帮我那群师侄清除了竞争对手?”摩托车上,程远志看着繁华的纽约各式各样的商店什么的被自己甩在身后,想起来自家不靠谱师兄干的事情,不由低声喃喃自语道。不过这样也好,多掌握了一个情报来源,己方的胜算就多一分,自己拿到了想要的功绩和传说度,自己那群师侄拿到了势力的安稳,这就是一场交易,一场双赢的交易。
“队长,我们已经到了。不过…看这架势,估计老莫比已经得到消息了。”一名代号叫做监视器的警员在耳麦里面说到,这个人本来是一个黑客,有一次想要学习某个前辈,戏弄个个势力,但是他高估了自己的实力,别的不说,光是霍华德.斯塔克就让他明白了什么叫做‘天才’,被逮捕后,乔治.斯黛西发挥自己的特长————大忽悠术,把这个快乐肥宅哄骗到了警局。在程远志选人才的时候,这个小胖主动申请加入程远志的手下,原因便是自己厌倦了成天都窝在监控中心的生活。
“老鲨鱼注意,准被好重火力支援,等会儿不要放过任和一个帮派成员。”乔治.斯黛西窝在两条街外的一辆警车上,指点江山,挥斥方遒,颇有一代大师的气派,当然,如果将他脸上的几粒米饭去掉,那就更像是一个成功人士。
“明白!”代号‘老鲨鱼’的高壮的黑胖子闷声闷气的说到,他叫沙克.奥尼尔,本来是一个篮球界的新星,结果一场意外让他无法再继续打球,而正因为之前在媒体上说过退役后想去当一名警察,乔治.斯黛西就迫不及待地找上门来了。他的本意是想利用这个大胖子来获得其他人的关注度,从而对纽约警察职业的危险性有更深一步的了解,没想到这个平时嘻嘻哈哈的胖子真正了解了警察这个职业之后,一声不吭地自己跑到斯塔克工业给自己定制了一条机械腿,然后就偏要申请加入行动队,谁都拦不住,在乔治.斯黛西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先在训练靶场上练了三年,然后最近才加入了行动队,可以说,要是这个胖子呢能在早一点加入行动队,可能纽约警察就不会被骂的这么惨。
贝克街,老莫比馅饼店,此时也是所有人都准备就绪,其实老莫比这个小小的黑帮头目自然不会知道有一支队伍要来围剿他们,只是媒体什么的扛着长枪短炮都过来看热闹,让他有了不祥的预感,怎么说自己也是这条街上势力最大的黑帮,要围剿的话肯定先围剿他。
“徒劳的反抗。”在监控里看到恐怖分子紧张不安的样子,程远志不屑地笑了笑,要是加特林用来偷袭的话可能会伤到他,但是这都摆到明面上了,自己就根本不用害怕,这让他想起了华国的一句老话,咬人的狗不叫,把自己所以东西都摆在明面上的人一定不是什么聪明人。
骑上摩托车,在众人惊讶的眼神中,烈焰之躯发动,程远志全身好似被火焰包裹一般,直接冲向了贝克街。
“快杀了他!!!”一声尖叫将所有蒙圈的混混们拉回来现实,不就是身上着火了吗?骑着摩托车也不怕车爆炸?加特林对准程远志,开始倾泻子弹洪流。
“火流星。”程远志丝毫不慌,烈焰之躯早已将自己,以及座下的摩托车包裹进去,子弹什么的根本伤不到自己,手掌在虚空一握,密密麻麻的拳头大小的火球立马成型。然后犹如弹珠一般,一个接一个,快速弹向馅饼店。
“轰”的一声,一台加特林直接与它的使用者一起上了天,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火球竟然比手榴弹的破坏力还要大。这还没完,一个接一个的火球好似比赛一样,一个比一个快,一个比一个威力大。
天呀,这是人吗?这是所有看到这一幕的人脑子里的想法,有记者,有电视机前的观众,甚至本应该在武馆的武安国也带着一堆人过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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