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啊?”
一个声音,如同惊雷般的响起,差点把宋山的小心肝给的炸开了。
“妈?”
宋山抬头,正好看到农家乐老板娘的眼神,那眼神,有点好像小时候自己隐瞒了偷吃两颗糖的情形,充满的法官般英明神武的审判式眼神。
“他们说你昨晚喝醉了,我和你爸还担心你,找你一晚上,你跑去哪了了,这一大早了,怎么在这里啊?”
陈如惠狐疑的看着宋山。
宋山上半场活跃的很,但是下半场就销声匿迹了,回家没看到人,他们两夫妻也不意外,毕竟孩子大了,整天在外面闯荡,就算在家里面,村子这么大,找个地方睡觉,办公室研究室哪里,都有位置的,不在家也不意外。
可这早上十点多,在这农家乐看到宋山,就略显意外了。
“我这是喝得有点多了,随便找地方对付了一晚上!”
宋山伸一下懒腰,左顾右盼的,唠唠叨叨,意图转移视线:“对了,妈,昨晚的那活动,咋样了,后面还顺利吗,没发生什么事情吧!”
“还行!”
陈如惠的回应:“支书记和村干部他们都在看着,村民喝酒虽然有些发酒疯,但是也没啥大事情,就是我们农家乐麻烦一点点,工人们收拾到早上五点多才收拾好!”
“那就行!”宋山假装看看腕表,但是手腕空荡荡了,手表不知道丢哪里去了,但是他还是装模作样的做完整套动作,然后道:“时间也不早了,我早上还有一个会要开,妈我先走了!”
说着,他两脚抹油,不要跑的太快了,一溜烟,好像一阵风,消失在长廊里面。
“这孩子砸了,有狗追他吗?”
陈如惠有些弄不着脑袋。
不过她看了看前方:“那不是女生区吗?”
她的神色顿时变得狐疑起来了:“这臭小子不会是从哪里跑出来的吧!”
………………
宋山惊险的跑出了农家乐。
昨晚小雪。
但是今天出太阳了,阳光不算很猛烈,典型的冬日沐浴光,能在冬天的寒冷之中,给人一抹的如同沐浴在太阳之下的光芒,是一个很舒服的事情。
走在河堤上,迎着风,听着河水的声音,身体上突然有一种被解放的舒爽,宋山忍不住一边跳着,一边跑着,小声的哼着这小曲调。
生活,还是需要调节一下的。
是不是最近的憋得太久了。
回来两年,守身如玉。
可要是没开荤的小青年就算了,作为一个经历过醉生梦死的老男人,这样的生活,是枯燥的,是不健康的,总有一种心里面痒痒的。
但是他都一一扛过来了。
心里面念着,这辈子,怎么也要给那个最爱的女人,坚守一下道德的底线。
可是……
明知道不对的事情。
宋山认为,自己现在是应该忏悔的,但是不知道怎么了,心里面还这么的愉悦,就好像一个小孩子,得到了一件,梦寐以求的玩具一样,那种喜悦感,从心而发。
那紧张,那愧疚,那害怕,那不知如何面对的迷茫,都去哪里了!
果然,男人都是贱皮子。
………………
宋山回到了丰盛农业大楼,一头把自己关进了办公室里面。
他把玩着手机。
想要打电话。
打电话给谁。
自然是那个他认为最需要的愧疚的人。
远洋电话。
这时候,按照时差来算……
还是不要打了吧。
可是不打,也不行啊。
能就这么的算了吗?
总感觉,如果不打这个电话,他心里面就有些过不去一样的。
那种烦躁感,会一直跟着他。
让他坐也不是,躺着也不是,想要处理一下文件,也集中不了精神。
男人啊。
难!
爽是爽了,可怎么面对,永远都是走不出去的一个死巷子。
不是我的责任?
这话他实在是说不出口,脸皮已经很厚了,可也说不出口啊。
“林夕!”
电话还是打通了,他听着遥远彼岸的对面,那个女孩子发出来,轻柔声音,心里有点小愧疚给升起来了:“我好像做了一件错事!”
“有多错啊?”
那女孩的声音,仿佛永远都是那么的温柔的。
宋山倒是有些沉默了。
“我相信我的男人!”林夕继续说道,她好像不太想在这个话题上的扯下去,很自觉的扯开的话题:“我准回去过年,但是时间不够,怎么办?”
“那就请假!”
宋山道:“学业重要,但是的你更重要,该回来就回来!”
“那你要去机场接我啊!”
“好!”
电话就在这毫无营养的对话之中,悄无声息的结束了。
宋山不知道,林夕到底能明白他多少的意思,但是他知道,那是一个绝顶聪明的女孩,她或许是有感受的。
“笃笃笃!”
“进来!”
宋山把电话收起来了,一本正经的坐在的办公桌前。
“董事长,省里面的视察组来了,他们已经巡视了村里面的环境,蔬菜棚,草莓园,都看了,现在正在观察的丰盛研究所,宋继明副总经理让你无论如何,要尽快去一趟!”
青年跑的有些气喘吁吁的,然后说道。
“我知道了!”
宋山捏捏太阳穴,他都有些忘记了今天是省里面的联合视察组下来的视察丰盛的日子。
这关乎丰盛一年的成果能不能得到省里面的认同。
新农村的发展方式,在华东华北,都大力宣扬。
但是在西北,有些宣传不足。
发展的方式,都是摸着石头过河。
能得到省里面的认同,才是最关键的的。
宋山站起来了,真准备出门的时候,感觉自己身上的衣服,有些皱皱的,他想了想,还是先回了一趟家里面,然后洗了一个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他的衣橱柜是越来越大。
宋锦把他当成标本,以他的身形为设计点,设计了无数的衣服版本,然后做成成衣样本,大部分都进入了他的衣橱里面,每天换一套,都不知道换到什么时候。
这是一套的潮流的西装夹克,搭配了还是一件的复古外套,贼好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