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酣耳热,渐入佳境。
严世蕃独眼扫视了众人一圈,捏起一根牙签,一边剔着牙,一边吐着酒气,笑着对众人说道,“哈哈......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严某府上还有一坛金华陈酿,藏至今日恰好满百年之数,且与诸君一同品尝。”
众人闻言,纷纷对严世蕃恭维不已。
金华酒是当朝公认的七大名酒之首,其色如金,味甘而性醇,食之令人懑懑,十杯后舌底津流旖旎不可耐。即便是喝醉了,也不上头,不口干,不作泻。
上好的金华酒,素有一坛酒一坛金的说法。
更何况是百年陈酿的金华酒!价值更是不可估量。
如此寻常的一次小聚,就上了这么一桌水陆八珍,还拿出这么一坛百年陈酿金华酒,朱平安对严世蕃的纸醉金迷、穷奢极裕的生活,又多了一番认识。
“啪。”
严世蕃笑过之后,伸手击了一下掌,然后便见门外又进来十余位绝色佳人,一字扇形排开,迤逦走来,每位佳人手里都捧着一个小巧的白玉酒壶。
这十余位佳人与刚刚上菜的那十余位佳人相比,姿色还要上乘三分,穿着也更为简约和透明,跟不穿没有多少区别。
一阵微风从门口吹来,拂过迤逦走来的少女,带来一阵醉人的酒香味。
“哈哈哈,这百年陈酿金华酒,可得要用玉杯才行,不然可就糟蹋了美酒了。”
严世蕃呵呵笑着说道。
玉杯?!
朱平安闻言,心中咯噔了一下,玉杯......该不会就是历史上记载的那种玉杯吧?!
肯定是了。
朱平安扫了一圈,看到了罗文龙等过来人那猪哥式的表情,心里面就确定了。
所谓玉杯,也就是香口杯,就是以美人儿的樱桃小嘴作为酒杯,这是严世蕃发明的一种敬酒方式。美人儿敬酒时,不是用酒杯的,而是樱桃小嘴喝上一口酒,然后含着酒,嘴对嘴喂给宾客。这些美人儿都是严世蕃精挑细选的,美人儿每日都会以美酒沐浴一次,所以身上都带着酒香。
美人儿迤逦走至宴席上,一位美人儿站在一位宾客后面,一个不多,一个也不少。
“玉杯已到,呵呵,诸君慢用。”
严世蕃呵呵笑了一声,然后伸手点了点张居正,“这次就从叔大这开始吧。”
严世蕃话音刚落,站在张居正身旁的美人儿,便咯咯一声娇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投入了张居正怀里,一只纤纤玉手紧紧勾住了张居正的脖子,一只纤纤玉手提着酒壶,樱桃小嘴喝了一口酒,然后便将樱唇凑到张居正唇边。
“且慢。”
张居正伸手挡住美人儿檀口,呵呵笑道,“昔日有关公温酒斩华雄,今日居正不才,也想效法前贤。”
“哦,如何效法?”严世蕃眯着眼睛,笑眯眯的问道。
“居正不才,试作诗一首,若是居正诗成,美人儿玉口中温酒尚存,那居正就吃下。”张居正微微笑道。
“准。”
严世蕃呵呵一笑,道了一声准,他已经看透了张居正的小聪明,张居正想要做首不同寻常的诗词,想要凭此让美人儿笑喷酒,但是严世蕃并不以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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