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缘抬起眼,刚准备说什么,便看到原本躬下身子的林德立刻就将身板直了起来,脸上的惶恐与谄媚也纷纷消散,变成了嚣张至极的表情。
他指着林缘的鼻子,满脸尽是高高在上的鄙夷:“现在给少爷我跪下求饶,少爷我就好好考虑一下要不要饶你一命,收你做少爷我第三十八房小妾!”
林德上下打量了林缘一下,眼中除了刻骨的恨意以外还有一丝火热。
这女人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这身材是真的没的说,比他房中的小妾们有料多了……
她之前给了他一个耳光让他嵌进墙里扣都扣不出来,还让他在这么多人面前丢了面子,他一定让这女人跪下来好好“求”他!
林德扭曲的脸上露出一丝怪异的神色,脑中已经开始在想林缘跪在他面前,用嘴为他“服务”的场面。
他就喜欢这种心高气傲的女人,喜欢将她们的傲气一点点拔掉,将她们的自尊踩在脚下……
至于她身后的那个男人……
林德笑的阴狠,他是个宽宏大量的人,不会轻易杀人,就让他在旁边围观自己女人被他摆弄的模样好了!
林缘一听这话,愤怒中也升起了一丝无奈。
这都是哪里来的奇葩,脑子里除了色.欲就是色.欲,贫瘠的人生就剩这种东西了吗?
林缘遇到过不少次别人要收她做小妾的事情,不过现在那些人的尸体都凉了不知道多久了。
不过让林缘非常费解的是,她现在的容貌虽然不是扔到人堆里也不起眼的那种,但也算不上那种让人眼前一亮的美人,她还顶着神皇阶的实力,就这样还能招来强抢民女这种破事……难道她脑门上就贴着“快来抢我”这四个字吗?
君韶的脸黑的要命,他也是男人,就算林德不说“收作小妾”这种话,他也能从眼神中看出林德现在打什么主意。
林缘是他捧在手心里的女人,自己都舍不得说一句重话,怎么可能让别人这么侮辱?!
君韶阴森森的眼神扫过林德,此时他心中已经不是在想该如何揍人了,而是想着该怎么让这混账神魂具灭死的更惨一些。
迎着君韶的视线,林德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心中不知为何突然升起了无限的恐慌。
虽然这男人只看了他一眼便移开了视线,但他恍惚间却感觉自己已经死了一次。
林德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不过他很快就找到了理由——一定是之前那一耳光给他留下了阴影,所以在那男人的视线扫过来的时候他才会如此丢脸的后退。
林德完全没想起明明是那个女人给了他一巴掌,为什么他会恐惧那个男人。
他没有相信自己难得管用的第六感,而是选择相信了他这么多年一直在丰城嚣张跋扈的经历。
不管闯什么祸,只要家族来人,就绝对能帮他摆平。
刚才是自己人这边实力太弱,现在爹爹已经带着人来了,这两个人就算再怎么强也不可能打得过那三位大人,他们绝对死定了!
思及此,林德才感觉自己刚才后退一步的举动太过丢人,他重新上前一步,还对林缘二人冷哼了一声。
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君韶的眼神吓怕了,他这次并没有说出什么狠话来。
林德的侍卫与林德是一个德行,早就从地上爬了起来,站在林德身边一副睥睨众人的样子,若不是他们的膝盖上还站着灰尘,众人还当刚才下跪求饶的不是他们呢。
这些侍卫正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叫嚣着。
“那贱娘们儿你就等着死吧!”
“少爷,一会儿您想怎么处置这对儿狗男女?要不我们当街将他们扒光,然后喂下春.药?”刚才第一个跪下的侍卫,说出了如上建议,引来一群人嚣张的大笑。
“……”
林缘与君韶的眼神越来越冷,越来越黑沉。
林缘之前还想着杀一次就算了,也不是什么大仇,灵魂就放走让他转世就好,这些人下一世还能姓林的可能性太小了,甚至是不是人都不一定。
但现在她心中已经开始想着杀了之后将灵魂控制起来好好折磨一下,什么时候高兴什么时候让他们神魂具灭……让你们嘴贱!
戚明泽面色凝重,低声对林缘道:“林家原本只有三个神皇,多出来的两个并不是林家人,不知道是他们从哪里请来的。”
林家的势力原本比他们戚家差一些,因为他们戚家有四个神皇,而林家只有三个。
这也是为什么戚家一直能掌握着传送阵的缘故,因为林家抢不过他们。
但是现在戚家有了五个神皇,不管这神皇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对他们戚家来说都不是一个好消息。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还将空间石弄丢了,需要面对的危机完全不止林家一方面,还有苗九仙皇随时可能降临的责问与各种各样落井下石的危机。
还有……
戚明泽不由转头看了自家鼻青脸肿的小弟一眼。
不论林家这些人究竟是被谁打成这样,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林德与小弟起了冲突,这件事戚家绝对不可能摘得出来,哪怕他们家小弟是被欺负的那一个。
就算根本不关他们戚家的事,只要有戚家人出现在附近,林家也不可能让他们轻松摘出来。
此时他们戚家与这一男一女已经算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若是他们戚家撞了大运,刚好这一男一女是高阶神皇,能将林家的支援打的抱头鼠窜,那自然是皆大欢喜。
若是这两个人打不过那五个神皇,或者这二人自觉实力不济掉头就跑……那他们戚家就倒霉了。
林缘一抬手,示意他不必说下去了。
哪里来的根本不重要,反正都是些杂鱼……
戚明泽看着他们两个气定神闲的模样,忧虑的闭上了嘴。
也不知道这两个人究竟是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冷静型性格,还是因为实力强悍所以完全不在乎。
只希望是后者吧。
 ...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