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之最后的结果就是,苑宏发坚称无名女尸就是苑通达杀害并且埋在坟山上的,如果想让他不报警,并且保守秘密,那就得长期给他上供。
苑通达就范了,于是村里的补贴名额也让给苑宏发,人家盖新房钱不够,也是他来拿,私下里不知道还给了多少。苑通达对苑宏发的憎恨和杀意随着上供的金额一起增长。
而苑宏发呢?他深知,无名女尸的所在就是他的致富密码。他必须要记住这具尸体被埋的地点。可是坟山上地形错综复杂,他记不住路和具体方位啊。
如果是识字的人,其实很好记地点,坟山上的墓碑跟地图上的街道名称一样,只要记住无名女尸埋尸的地点在谁的坟附近就妥了。可问题是苑宏发不识字啊。
可以想象,当时的苑宏发是多么后悔自己没去参加扫盲识字学习班啊。苑宏发思来想去,想要记住坟山上的一个位置,要么是隔三差五过去,强化记忆,要么是记住女尸被埋在哪个墓碑附近。
第一种肯定不行,正常过日子的人,谁愿意没事儿老往坟山那地方跑?被人发现不就更糟糕了?那么只剩第二种选择了。
于是苑宏发又一次上山,找到无名女尸的位置,在纸上像是画画一样,把周围墓碑上的字给“画”在本子上。一页一个字,这样将来找人学这些个字的时候,只要打乱顺序,那人也发觉不了什么。
苑宏发找到了小学三年级的女生学字,人家给他讲解,他就在本子上画一些记号,帮助记忆。
十几个字,苑宏发只记住了几个,应该是最简单的,也是最能用图案和符号代替的汉字。对于苑宏发这个文盲来说,要让他记住这些字,那不可能,但是把字变成画,那就可以记得很久。
原本苑宏发只需要把标注女尸坐标的画,记录在纸上存放好就行。但是他还是选择把这画给画到自家围墙上,来一个放大版,给所有人看。他知道,这幅画的意义,只有埋尸时,注意到周围墓碑名字的苑通达知道。
苑宏发就是故意给苑通达看这幅画的,为的就是警告他:女尸的位置我记得清清楚楚,我还把它画在墙上给所有人看,你要是把我惹急了,我就公开这画的秘密。
那天,苑宏发请村民去家里吃搬家宴,苑通达带着儿子前往,刚一到门口,他便看到了墙上的涂鸦。
苑通达是参加过扫盲学习班的,他认字,埋尸选地点的时候,他肯定看到过周围的墓碑,记得墓碑上的名字。看到这幅画,他马上反应过来,这就是在暗示那几个名字。
苑通达顿时就火了,这些年他一直给苑宏发上供,没想到对方玩这招,要是一个不小心,让别人发现了其中秘密,那还得了?
苑通达之所以不顾场合地打人,不担心苑宏发一怒之下公开自己的秘密,那是因为在苑通达看来,苑宏发已经“公开”自己的秘密了。
打人泄愤的时候,苑通达不敢直接指责苑宏发把画画在墙上给大家看到,因为一说,等于自己泄密。所以他就只能拿“文盲”说事儿,因为要不是苑宏发不肯学认字,也就不必要弄什么画来记忆埋尸地点。
后来劝架的小吃店老板拿“报警”来吓唬双方,歪打正着,这两人一个担心被抓,一个担心财路被断,双双偃旗息鼓,平息怒火。
“哥,睡了吗?”吉时复盘之后,意识到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急需解答,便轻声问。
“没,怎么?”
“你说,苑通达为什么不转移尸体,坟山那么大,他随便把尸体挖出来换个地方埋,苑宏发不就不知道了嘛,也就没有了威胁的资本。”吉时猜想,苑通达一定这么想过。
“没错,苑通达一定也这么想过,并且想要去实施,但是他没能完成这个转移尸体的工作。”易文翰的语气里居然带着几丝嘲讽的笑意。
“他害怕腐败的尸体,觉得下不去手?”吉时根据从前看过的僵尸片想象了一下腐败尸体的样子,反正要是他,他是下不去手。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要是能保住自家钱财,别说转移一具腐败尸体,你让苑通达跟腐败尸体睡一晚,都不成问题。”易文翰怼人可不管对方在不在场。
“那为什么不转移尸体?”吉时又下意识想象了一下一个活人和腐败尸体共眠的画面,然后马上打住。
“别忘了,尸体没有棺椁,可能连个床单什么的包裹物都没有。如果尸体已经有部分白骨化,那就相当于尸体自身的包裹物都没了。这种高度腐化的尸体,想完整转移,一个人,又是在大晚上,恐怕不行。”
吉时脑海中,苑通达在夜黑风高夜,挖坑,找到尸体,不顾恶心,想要把尸体拖拽出来,可是刚刚用力那么一拖拽,尸体散了架,有些骨头零散掉在坑里。
吉时瞬间通透,“苑通达知道,自己没有医学知识,不知道人体一共有多少骨头,就算他转移了大部分尸体,也不能避免自己遗落那么一两根,尤其是细小的骨头在原先的坑里。所以只要警方根据苑宏发提供的地点来挖,总还是能够挖到人骨的。”
“除了骨头,还有人体组织和衣物纤维,这些东西可以在地下保存很久。这一点不需要医学知识,只要埋过动物尸体或者其他东西的人,都能知道,算是农村基本常识吧。”
“也就是说,苑通达也有可能已经转移了尸体,他之所以继续被要挟勒索,是因为他担心尸体没有转移完全?”吉时不免失望,他担心苑通达运气好,没留下一根骨头、一点证据。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个杀人犯能有逆天的好运?一切明天见分晓。”易文翰信心满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