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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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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进行的非常顺利,不到两周时间,一份厚厚的材料就放在王思宇的办公桌上,里面列出少华集团的许多违法犯罪证据,包括公司老板葛少华的底细,也都摸得一清二楚。{吞噬 }

    葛少华,绰号‘烂仔华’,是香港清帮的一名马仔,主要在九龙一带活动,负责打理高利贷生意,因为做假账,侵吞帮中财物,被老大发现,执行家法,打断了一条腿,逐出组织。

    在家中养好伤之后,葛少华开始为生计发愁,正当他处境艰难时,看到当地的一张报纸,介绍有来自大陆的政府招商团,将在香港召开招商引资会议,就打起了歪念头。

    利用以前搞高利贷生意时,结交下的人脉资源,葛少华注册了皮包公司,即是‘少华集团’,并凑钱置办了一身行头。。。

    当葛少华打扮成阔佬,叼着雪茄烟出现在招商会上时,倒也显得富贵逼人,谈吐不凡,马上被洛水招商团的团长,副市长赵山泉看中,邀请他到洛水投资,并许下一堆优惠条件。

    就这样,‘烂仔华’摇身一变,成了少华集团的葛总裁,他在几周后,准备妥当,带了表妹来到洛水,装模作样地考察了一番,就通过在招商会上索要的名片,给副市长赵山泉打了电话,得到了对方的盛情款待。

    酒桌上,葛少华察颜辨色,巧舌如簧,着实恭维了赵山泉一番,又当着一众官员的面,夸下海口,如果合作成功,将在洛水投资三个亿,并在时机成熟时,把少华集团总部,从香港搬过来,专心在内地发展。。。

    赵山泉自然是极为高兴,未经核实,就当场拍板,决定给予少华集团大力支持,经过他的牵线搭桥,葛少华以少华集团的名义,与轻纺二厂合资成立了洛水市鹏程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800万元,葛少华出资900万元,占总股本的百分之五十,成为公司的总经理,法人代表。

    合同签署后,葛少华带着文本,返回香港,约见了帮中老大,出示了合同之后,又以祖屋和表妹为抵押,借下高利贷,凑足了本金,返回洛水后,完成了注资,而在一周后,他就将注册资本抽出,转回香港。

    之后,葛少华多次利用财物手段,虚增投资两千余万元,又将这部分资金列入资本公积负数,使公司在成立不久,就背上了近千万元的负债,而他非但没有投资一分钱,还把纺织二厂投入的资金,抽走了三百万元。。。

    这种异常举动,引起了二纺织领导的注意,当即向主管部门打了报告,并向葛少华提出,要到香港的少华集团总部参观访问,却被他断然拒绝,而主管部门的领导,唯恐事情处理不当,惹得赵市长不快,就把报告压了下来,并没有交到市里。

    公司成立之后,葛少华并没有急于搞项目,而是利用外商的身份,借着赵市长的名头,结交了当地的几位政府官员,并以现金周转紧张为名,向银行申请了五千万元的贷款。。。

    有政府方面的支持,贷款很快到位,葛少华本来是抱着骗一笔就跑路的念头,可见事情办得如此顺利,众多官员被他玩弄于股掌之间,在洛水混得这般风光,就舍不得走了,打算多捞几笔,以后衣锦还乡。

    利用这笔贷款,葛少华提出扩大投资,和轻纺二厂深入合作的要求,赵山泉自然是支持的,当即打了招呼,因此,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他又注册了三家公司,多次向银行借贷,办起了酒楼、夜总会、ktv生意,成为了四家公司的总经理,法人代表。

    少华集团的办公地点,是在春光路的两栋商业大厦内,各占三层,按照和轻纺二厂续签的合同,葛少华租赁这几层的房屋十年,每年缴纳房租八百六十万元。。。

    然而,葛少华利用合资公司总经理的身份,与轻纺二厂的领导签署协议,将娱乐公司的装修款,以及公司虚增的债务,作为房租冲抵债务。

    并且,还在补充协议中写明,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果因乙方的若干原因,导致公司经营出现巨额亏损,轻纺二厂将自愿将两栋商业大厦抵押给他名下的娱乐公司。

    这份协议,本来是极为不公平的,轻纺二厂的领导自然是不肯签署的,葛少华却表现得极为硬朗,扬言若是不签合同,他就要撤资回港,在副市长赵山泉的直接干预下,轻纺二厂还是被迫签了合同。

    结果,公司开办这几年,在他的授意下,合资公司做了假账,债务如同雪球般地增加,已经到了几千万元,根据合同上的补充协议,葛少华竟然将这两栋商业大厦的产权据为己有,就这样,近亿元的国有资产,变成了他名下的财富。。。

    而与他合作的轻纺二厂,本来就极不景气,被他骗走了两栋大厦之后,更是伤了元气,近千名职工,百分之七十下岗,下岗的工人,每月只领取不到二百元的补贴,即便有政府补贴,钱款也很少能够及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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