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可但凡有半点错误,就会被沈云秋给钻了空子。
而且做这样的事情,更会遭人嫉恨,时间长了秦朗也很清楚,自己将会是顶层名流最不欢迎的人。
这样想起来,还真的不如谭哲这样的衣食无忧的小日子舒服。
“嗨,凑合活着呗,人生来就是受苦的,我们选择不了自己的身世,也改变不了自己的未来,只能凑合活着。”谭哲撇嘴一笑,对此看的比较淡然。
“行了不说这些,我爸去年还叨咕你秦朗,说好几年没看到你了,怪想的。”
“老爷子今年也五十多了,他也快退休了,我不打算让他太累,于是每天就让他喝喝茶,养养花。”谭哲提到他老爸,脸上露出笑意。
他是个孝顺孩子,当年秦朗就知道,宁可自己挨饿,都要把带去学校的盒饭带回家,和老爸一起吃。
谭哲的老妈去世的早,所以爷俩就相依为命。
要说苦,苦不过秦朗。
至少谭哲还有老爸陪着长大,而他秦朗除了爷爷之外,就没见过亲生父母。
甚至十六岁之后,连爷爷都为了复仇大业,假死脱身抛弃他。
秦朗始终觉得自己是最孤独的人,没有人懂他,所以很少把心事说出来。
直到遇到苏倾慕之后,他才一点点的解开自己的真实内心。
“谭叔还看报纸吗?”秦朗想起谭哲老爸那么多年养成的爱好和兴趣,可能就是因为谭叔是学校门卫的原因,每天看报打发时间,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现在店没人吃饭,我带你回家看他,走!”
谭哲看了眼时间,已经晚上六点了,估计就算同学聚会也至少要八九点了,便拉着秦朗回家。
秦朗也想去看看谭叔,所谓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当年自己一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孩子,但凡任何一个给他饭吃的长辈,他都不会忘记。
“别见笑啊,没买车,哈哈,只能坐电动车了!”谭哲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推出一个两人座的电动车。
秦朗却摇头一笑:“你小子和我客气什么,我屁股哪有那么金贵,走,去看谭叔!”
“哈哈,说的也是,走。”谭哲大笑一声,他在前面负责骑电动车,秦朗坐在后面。
夜晚的通州市空气还是挺好的,周围的绿化也很浓密。
“通州市发展不错啊。”秦朗望着周围的高楼大厦,觉得通州市这几年比东江市还好。
东江市这几年因为马刚和杨和他们的败坏,真的耽误了发展。
“都是欧阳兴的功劳,这些绿化,还有不许在居民区附近化工场子,都是欧阳兴主张的。”
谭哲一边骑着车,一边连连发出感慨。
秦朗点了点头,心里也彻底没了不安,看来把欧阳兴留下来,还是稳了一手。
电动车骑了足足二十分钟,两人这才行驶进一个比较不错的便民小区,每一栋楼都有十七层的高度,一共十二栋,这里就是谭哲买房的小区。
“我和我爸不住在一起,他住在三楼,我住在十二楼。”
“老谭,我下去买点水果!”
“行,去吧!”
谭哲也不和秦朗客气,买点水果看长辈也实属正常的。
秦朗走进门口的超市,买了两个果盘还有一箱奶,一共一百多块钱,可秦朗觉得这样的生活才够滋味,比起动不动就几十万上百万礼品,所寄托的情谊还要浓。
“你这小子,买这么多啊?”谭哲不是好气的叨咕一声,咬着牙齿继续骑车。
“奶奶的,没电了,推着进去吧。”谭哲不得不下车推着电动车,秦朗也就跟在一旁。
两人有说有笑的走进谭哲所在的那栋小区门口,他将电动车充上电,然后就走了进去。
三楼门口,谭哲按响门铃。
很快,房门打开了,一个双鬓有些斑白的五十多岁男子探出头来,当他看到谭哲之后,脸上露出了笑意。
当他看到秦朗之后,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神色有些激动起来。
“你,你是秦朗?”
“谭叔,好久不见了。”秦朗心情格外复杂,见他双鬓斑白就有些心里不舒服,仿佛一下子就抽回了八年前,在谭叔家吃饺子的那一幕幕。
“哎,你这孩子,上哪去了,一晃就七八年不见啊。”
“快进来,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