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不是最令人忌惮的地方,南宫姑娘可知道一月之前大齐与乌羌之事?”张猛的目光若有所思。
南宫清璇应道:“这件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清璇自然知晓,当时乌羌大军压境,大齐形势危急,南边有英王虎视眈眈,仿若气数将尽之势,但是不知为何,这火药横空出世,一夜之间就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十万大军,着实令人惊叹。”
“南宫姑娘说的是,不过你知道这火药是谁发明的吗?”
“这个……”南宫清璇美眸睁大,“莫非就是……”
“正是,这就是我为什么不惜代价也要除了他的缘故,今天他可以发明出火药,谁知道明日他会不会又有什么水药……这样的人,若是不能为我们所用,留着必是大祸!”
南宫清璇的眸子当中变得愈加流光溢彩,“我们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人才,若是可以的话不如将他拉到我们这边来,我现在对他,越来越感兴趣了!”
…………
…………
“墨谦,有人来看你了,赶紧起来!”
京兆令牢房之内,一个衙役轻轻道了一声,看似是命令,但是却有气无力的,似乎想要赶紧逃离这里,事实上也是这样的,这个衙役说完了之后就赶紧跑了,似乎这里有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呸……”墨谦吐出嘴里咬着的稻草,嘀咕道:“什么人这么闲得慌?让他们进来吧!”“知道啦!”说罢逃也似的出去了。
“老大,你醒了?一定饿了吧,想要吃点什么,小弟这就让人准备!”
“三当家,我这几日看见县衙中的衙役有些针对大哥,这次想来不会是什么好事。”三当家身后冒出一个小弟,贼头贼脑地说道。三当家一敲对方的脑壳,“都说了不要叫我三当家的,叫我青木寨浩南哥!没带耳朵吗?”三当家的豪气冲天地说道。
但是他说出来的话却让墨谦有些好笑,还青木寨浩南哥?真当自己是铜锣湾扛把子了吗
?不过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证明了他的方法是成功的,一棍子下去给一颗糖很好的收服了他们的心,而这个来自于不同时代的故事则是让他们找到了混江湖的追求。
在墨谦的故事当中,程浩南和田鸡是从小长大的好友,但是心思却不在读书之上,一心追求江湖中的快意恩仇。
这也就让他们成为了学堂中的异类,所以在他们在私塾求学的时候,被那些自诩为天之骄子的才子们针对,重重欺凌,一怒之下将对方打伤,从此走向了江湖的道路,
。
而堪称为千里马的毕哥则是对他们这种勇气多有赏识,让他们加入了鸿兴帮,浩南哥一跃成为了帮派当中的骨干、有勇有谋的江湖新秀。
而且经过打拼,还在一个叫做铜锣湾的地方打出了一片天地,黑白通吃,黑道敬仰,官府敬畏,从此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美人常在怀,这才是他们心中真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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