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大盛其实很早,就打算退休了。在家乡的靶场上偶尔练练枪,在祠堂门前打打拳。带着孩子一起打。跟着媳妇散步一下,心血来潮就到魔都自己的餐馆去吃个牛排。
每天悠哉悠哉的,日子轻松愉快的。这其实一直都是侯大盛想要的。他从来没有什么雄心壮志,要成就什么丰功伟业。他其实就是想着老婆孩子热炕头,钱多少倒是没啥。多了就吃好喝好点儿,少了省着点儿也能过。
对媳妇,也没啥太大的要求。不用太好看,也不是说要难以接受的那种。一般的就行。人好,家里没那么多杂事儿。心善、懂礼。别没事儿傲的跟公鹅似的瞅谁都不顺。
愿意带带孩子,侯大盛忙不过来的时候肯帮忙做个饭。也不用她挣啥钱,别作就行。其实这些要求很简单,可命运偏生就让侯大盛走的不如他所希望的那样顺顺当当。
想着除外务工给自己攒娶媳妇钱的侯大盛,为了躲大伯强迫当兵的事儿一顿就躲到非洲去了。原本以为靠着自己的厨师手艺,咋都能划拉个仨瓜俩枣,回去做个面团团的富翁。
神特么知道竟然误以为自己杀人,拼死拼活的要把自己弄成雇佣兵跑生死场。好容易跑下来,才知道当年自己没杀人。可就因着这个误会,侯大盛这雇佣兵却不得不当下去了。
生生死死的厮杀,终于离开了战场。那时节,侯大盛以为自己这辈子都要远离战场了。艰辛的锤炼,奇迹般的再站起来。然而,兄弟的情谊还在。当豺狗面临着生死存亡的时候,他还是毅然回到了自己兄弟们的身边。
无论巨狼生前还是死后,当侯大盛再次回到豺狗的时候。他每一步,都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在这个时候,他是深切的体会到这两句话的含义。
实力也是运气,他走下来了。但每踏出一步,都是鲜血淋漓。他要踏着别人的血,踏着自己人的血。一步步带着豺狗走出既定的宿命。任何试图让自己走出宿命的人,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这个代价,有时候甚至是自己乃至全家的性命。
更何况,侯大盛要带出宿命的是一个组织。如果不是丽萨和孩子都在华夏,侯大盛没有了后顾之忧。也许,他也会跟历代的豺狗团长一样最终选择妥协。正是因为丽萨和孩子都是安全的,他才敢去赌自己的这条性命。
“退休了的话,打算做点儿什么?!”侯大盛看着乌鸦,他虽然比自己的大伯年纪要小一些。但也是两鬓有了些许斑白,尽管他剃着光头。但稍稍露出的发梢,还是让他的年龄无声的被诉说了出来。
乌鸦靠在椅子上,拿出两根铝管丢了一根给侯大盛。侯大盛扫了眼上面的标签,拧开了铝管拿出雪茄来嗅了嗅:“Gurkha Black Dragon?我好像没见过他们有这款雪茄啊……”
“他们那里,有我的些许股份。每年他们会专门做一批雪茄给我,不对外销售的。”乌鸦微微一笑,轻声道:“其实,我哪儿有这么多癖好要求?但他们拿来了,也就抽了吧。味道比较醇厚,这是有的。”
顿了顿,乌鸦轻声道:“本来他们还想用黄金、钻石把雪茄包起来,再用波尔多红酒润一下雪茄……但我觉着这些都是瞎闹。我又不是中东那些土豪们,没事儿喜欢在一堆东西上镶金挂钻石。还要费一堆手脚非要把东西拉升价值而不是品质。这完全没有意义。”
“我抽它,就是因为它好抽而已。加了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雪茄还能好抽么?!一群笨蛋!”
侯大盛哈哈一笑,拿起点烟器给雪茄满上火。看来,那家公司的负责人拍马屁拍到马腿上了。不过,那种乌鸦所说的雪茄还是生产出来了。侯大盛知道中东某些土豪,就买下了那种雪茄在抽。
据说,那种豪华雪茄每支高达一百万欧。但还是有中东的土豪们愿意为此掏钱。至于乌鸦的公司挣了多少,侯大盛不知道。但他可以肯定的是,乌鸦既然都不肯抽那种雪茄。那说明那种雪茄的品质,没有他手上的这种好。
“退休了,能做什么?!自然是养老。”却见乌鸦淡淡的道:“我跟你,不太一样。你可以安全的回到自己的老家去,然后享受天伦之乐。过完剩余的人生。而我,注定了会孤独终老。也许还会死于非命。”
却见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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