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合。
蓟国田宅价高,然蓟王早有定价。流民举家来投,无论何时何地,良宅一栋只作价十万钱。齐民宅院,计三十宅。先居后买,分期偿还。每年最低还“一宅”,三十年还清即可。
然客庸却无此便利。寄居国中,日常支出,宅邸租金便是大头。若能纳客税满三五载,便可如十三州流民。其利之大,远非客税能比。
正因利国利民,故众国老,改弦易辙。
蓟王亦和风细雨,面色稍霁。
“苛政猛于虎”。话说,“南宫(火)灾。让、忠等说(灵)帝,令敛天下田亩税十钱,以修宫室”。至“天下骚动,起为盗贼”。后,贤臣谏之乃止。
所患,非亩税十钱。而是郡县属吏,以此为由,刮地三尺,层层盘剥。乃至典妻鬻子,民不聊生。轻易不可加赋。
客税既定。如何实施,蓟王再起朝议。
暮霭沉沉,百官仍未有共识。蓟王遂命人张灯为继。
日落西山,才终成定论。
蓟王心结尽解。群臣涣然冰释。遂破例夜宴,与百官同乐。
百官论证,亦被女官,逐条传入后宫。二宫太皇、三王太后、蓟王三后,皆可一观。众妃各抒己见。言语交锋,不弱灵辉正殿。
蓟王本欲定三载为期。然右相据理力争,改为五载。换言之,唯交客税满五载,方可如愿入籍。更有甚至,期间若有中断,则需重新计数。然至多不超十载。
各项税率,亦与齐民比同。且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税种,视情况而定。
看似繁杂,无可操作。实则清楚明了,简便快捷。
正因账目往来,一清二楚。如前所言,蓟人订立契约,皆需入市楼签订券书。且约定薪资,皆事先转入市楼官方账户。待将作寺遣人验工毕,无有疏漏。反将薪资,如约转入客庸账户。如此一来,客庸蓟国,如何营生,收入多寡,皆一目了然。更加自闾里、街衢,邻里守望。里魁、亭长,一应俱全。家中情况,亦一目了然。更加时人,无信不立,信守诺言。
客税,断无差。
念及此处,蓟王终得心安。
“令则行,禁则止,宪之所及,俗之所被(pī)。如百体之从心,政之所期也。”
不出三日。客税细则,已刊朝闻日报,张榜各处。
待左相入宫,上报刺奸,所采民风。知民众皆无怨言,蓟王终得安枕。
至此,客籍渐于户籍比同。
自少复祖爵,并土封王。便客庸蓟国者,如愿以偿。
上计署来报,八月按比,或可增五十万新户。四百万众。
蓟国民众,当破二千万。
“‘文王举太公望、召公奭而王,桓公任管仲、隰朋而霸,此举贤以立功也,夫差用太宰嚭而灭,秦任李斯、赵高而亡,此举所与同。故观其所举,而治乱可见也;察其党与,而贤不肖可论也’。”蓟王不禁慨叹:“宪和,真乃孤之管敬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