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狼帮是具有超级传奇色彩的帮派,他不像义天或是竹子帮那样历史悠久,相反仅仅只是存在了十多年的岁月,是林枫一手创立的,但其在高城的地位就如同龙城的义天一般,不敢说一家独大,但三分天下的霸气还是有的,一个外来人,能够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建立这样的帮派,并且到了如今依旧鼎盛,这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说起雷狼龙林枫,那故事可就长了,他当年是在龙城混,比陈歌还有易小东那一批人要更早出道,与当年还未成为战神的太子可以说是宿敌,这也代表着他跟义天之间是有很多恩怨,而事实上也是如此,那个跑去婚礼现场枪毙了我爷爷以及引爆炸弹的曲建林老爸曲老三,当年便耍了计谋让林枫与陈歌闹了起来,最终的结果便是林枫锒铛入狱,关了将近三年,出狱之后为了报复陈歌,更是加入义天的死敌阵营也就是当年还没有被覆灭的长乐,成为响当当的长乐五龙之一,与金牌打手伊十三打过擂台赛,废了对方一只眼睛,后来又参与了龙岩岛之战,险些阵亡,但却被太子救了一命,龙岩岛之战乃是龙城地下世界著名的战役之一,当时同处于四大的长乐便是在这一战后名存实亡,之后在太子和我妈的帮助下,离开龙城,扎根高城,之后成立雷狼帮,成为一方大枭雄。
所以就算现在提起林枫的名字,至今龙城的江湖依旧有各种的传闻,这足以证明这条过江龙当年的影响力都多巨大了。
坐进劳斯莱斯后,这个高城大枭雄一点觉悟都没有,刚坐下就对我勾肩搭背了,脸上带着豪迈的笑容道:“小让让,你可真心狠,跟你妈跑去龙城都快十二年了,也不知道联系我一下,你们刚走那几年我可是疯了,简直就是满世界找你们母子,不过你妈也真是了解我,知道用什么办法可以不让我找到,唉,我这一辈啊,就没怕过谁,就怕你妈冻着饿着还有就是生气,所以找了一年后就不找了,你妈性格看起来随和,其实比谁都倔呢,就算找到了,也不会跟我回来,就由着她去吧,反正一辈子我都宠着她,她想要怎么过自己的一生,就由她自己决定吧,对了,你妈呢,怎么没跟你来?”
提起那个自从我懂事之后就没有用过像样化妆品却依旧美若天仙的女人,我鼻子一酸道:“去世了,去年的事。”
林枫身体一震,整个眼神似乎变得空洞了起来,原本想点雪茄的手一抖,火机就掉在地上了,他捡起来后,手还是颤抖着,怎么点都点不着,很难想象,一个在高城地下世界的帝王会有这样失魂落魄的一面。
我接过火机,帮林枫点着,他吸了一口后,努力的平定情绪后问道:“怎么死的?”
“过劳死的,不是生病也不是意外,仅仅只是因为过度劳累。”我红着眼眶道。
“就这样走了?”
林枫也红了眼眶,原本一米八多的大高个坐在这辆价值将近七百多万的劳斯莱斯就应该俯视这座城市,然而这一刻,他没有如同一开始站在机场外傲视天下的霸气,有的只是无尽落拓,说出那短短的五个字,却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我没有回答,只是伸手从口袋里拿了一根烟,点燃了却没有抽,只是有点出神的望着川流不息的道路道:“妈在世的时候,总是念叨着你的好,说她这辈子最幸运的就是做了你的妹妹,她可能不是最称职母亲,也不是最幸福的女人,但一定是这世上最受宠的小公主,她不后悔去了龙城,也不后悔跟我那挨千刀的老爸守怎么多年的寡,她唯一后悔的是让你失望了,伤了你的心,她不仅一次说过,她很怕下辈子不能再做你妹妹。”
“狗娘养的人生,我当初就跟他说过,不要去龙城,她非不听,非要去,怪我,都怪我,如果我能绑住她,不让她去的话,她也不至于落得这样的下场,那个挨千刀的玩意,如果让我知道他葬在哪里,我非得去挖他的坟,把他的心肝都给刮下来,王八蛋陈歌,你他娘的自己自寻死路,别把我妹妹带上啊!”
林枫咬牙切齿道,然后看向窗外,肩膀耸/动,哽咽声无比的压抑,但没有撕心裂肺的哭喊,也没有泪流满面的悲恸,他只是看着窗外,这头龙似乎是想把自己的脸庞藏起来,不让任何人看到。
我只是安静的抽完一根烟后,林枫才转过头来,轻声道:“陈歌那些兄弟虽然死得七七八八了,但不是还有一个易小东跟江雨菲吗?他们都见死不救?”
我摇了摇头道:“我妈的保密功夫做得很好,他们都没有查出来,后来会知道,也是我故意泄露的。”
林枫并没有追问,而是又问道:“你妈葬在哪里?”
“在龙城,和那个不起眼的小山坟葬在一起。”我回答道。
“我待会去一趟龙城,你先在高城待着,直接去我家休息几天,有啥事等我去完龙城后再说。”林枫叹了一口气道。
我有点担忧道:“舅,你可别干傻事啊。”
“放心吧,你舅我是老油条了,不会干出格的事,我只是去看看你妈,对了,待会你把地址给我。”林枫说道。
我点了点头,林枫揉了揉我的脑袋道:“小让让,这些年你受苦了,不过你既然找到了舅,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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