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奈何不得我分毫。”叶朝歌浑不在意道。
“这倒是,只是小姐,这大权一直就这么放着吗?”
叶朝歌恩了声,淡淡道:“现在还不是时候,先放着吧,左右也碍不着我们什么事。”
反正填补的是她们的银子,如此大好能让她们出血的机会,她岂会这般轻易的放过?
而且,母亲和兄长现今皆在将军府,于她更没有后顾之忧,何乐而不为呢?
至于管家的大权,收肯定是要收回来的,只不过,时机未到,若是叶思姝上门几次便如了她的意,她接下来的计划,又怎会顺利进行?
且先让她们好生的出一次血吧。
到了正月初六,过年的喜庆热闹气氛便淡了许多。
叶朝歌穿戴好准备出门去将军府。
昨日晚间田伯派人过来,有人送了些新鲜的野味到将军府,知她好这一口,便让她今日过去尝鲜。
刚出一甯苑,便与门房的人撞了个正着,门房还未来得及禀报,不远处便传来了熟悉清脆的声音。
“朝歌,过年好啊。”
见她看过来,乐瑶两手放在嘴边,欢快大喊。
叶朝歌笑笑,挥手让门房的人下去,快走疾步迎上前,“过年好,你怎地今日过来了?”
“过来给你拜年啊,顺便给你送个好东……咦?你这是要出门吗?”话说到一半,乐瑶后知后觉的发现叶朝歌身上的着装。
“准备去将军府,一起过去?”随即将此去吃野味的事同她说了一遍。
当下,小姑娘一双眼睛便亮如繁星,“好呀好呀,我们走。”
说罢,挎上叶朝歌的胳膊,便拽着她急急往外走,好似她们只要晚去一步,便没得吃了一般。
见她表现的如此迫不及待,叶朝歌忍俊不禁。
与小姑娘相处这么久以来,对她的喜好还是比较了解的,谁能想到,小小的一个小丫头,竟然喜欢吃,而且小郡主还不挑食。
曾经叶辞柏用三个字形容过乐瑶:好养活!
“对了,差点把正事给忘了,这个送给你。”
上车后,乐瑶从微白手里拿过一支长盒子递过去。
叶朝歌也不跟她客气,笑着接过打开,只见里面装了一支莹白的玉簪,簪子很简单,通体圆润,只余顶端两朵祥云。
“朝歌,你别看这簪子不好看,但是这玉却是个好东西,是暖玉呢,年前你落水后,我听红尘说你的体内多少沾染了些寒气,我问过了,暖玉驱寒,佩戴时间久了对身体亦是极有好处。”
好似生怕叶朝歌不喜欢,嫌弃簪子太普通了,小姑娘略急道。
“乐瑶,谢谢你,我很喜欢!”
乐瑶深深地看她,见她是真的喜欢,并未有丝毫的勉强,舒了口气,“我就知道,一定会喜欢的。”
叶朝歌笑,簪子她的确喜欢,她这个人爱玉,又爱素淡,而这支祥云暖玉簪子皆占。
但比起簪子,她更喜欢的是乐瑶的心意。
小姑娘长大了,知道关心人了。
不知为何,这一刻,她隐隐有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慨,看向乐瑶的目光,越发柔和慈爱,直把小姑娘看得毛骨悚然。
这种慈爱的感觉,有点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