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有生之年,再见一次野人王。
一如当年野人王恶趣味地将他这个双手沾满星辰祭祀血液的刽子手推送到星辰祭祀大长老位置时一般。
桑虎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野人王说,他高兴;
桑虎现在,也挺高兴的。
在他的眼眸里,已经锁定了前方一个部族的旗帜,旗帜是一头黑狼,那个部族,有三千勇士,那位头人,更是穿着极为花哨的甲胄。
桑虎觉得,自己麾下这一千勇士,应该可以帮助自己,给自己创造出杀掉对面那个黑狼族头人的机会。
死,他不害怕,他已经可以麻木地去选择死亡的方式和死前的光辉了。
外围,伴随着越来越密集的号角声响起,各路部族的兵马都开始整备起来,做好了冲掠的架势。
而这支迁移的队伍,则更为清晰地开始分成一个个团体,等待着被各个击破。
然而,
就在这时,
外围准备冲锋的各部勇士忽然出现了巨大的骚乱,且这种骚乱,连他们的阵中的贵族和头人,都无法在短时间内抚平。
原本蓄势待发的战场,一下子停滞了下来。
因为,
在南方,出现了一支黑色甲胄的骑兵队伍,打着黑龙旗帜和“郑”字旗。
他们人数不多,只有三百多骑,但当他们出现时,瞬间成为了全场的焦点。
当初,乃蛮部就是因为在距离雪海关比较近的地方射杀了一群晋地逃人,惹怒了雪海关的那位伯爷,招致灭族。
如今,不说整个雪原,至少,整个东部雪原区域都清楚,无论如何,都必须要向雪海关的那位给予足够的尊重。
金术可默默地摘下了自己手中的熊皮手套,
雪原的夏日,不会太热,但也绝不至于要戴手套的地步。
金术可摘下手套的双手,已经湿淋淋的。
但他喜欢,
因为这是伯爷单独送给他的礼物。
而且,
他很迷恋于在脱掉手套后将两个手套叠在一起在手背上一甩发出“啪”一声的感觉;
这也是向郑伯爷学的动作,
金术可不知道“帅”这个字,但本能地觉得这动作,很好看。
“给我向那些野人部族传令,谁敢妄动,老子就先去灭谁的部族。”
“是,将军。”
“是,将军。”
一众传令兵离队而出。
这时,金术可身边的一位副将询问道:
“将军,现在需要向后方传令调兵么?”
金术可摇摇头,道:
“不急,北面来了人,南面,也来了客人,估摸着,是轮不到咱们出手了。”
“那多可惜。”副将有些失望。
“那位曾当过咱伯爷的上峰,咱伯爷也得给他三分面子,再说了,你该感谢那位来了,否则咱伯爷估计还没打算打这一仗呢。
这么多野人部族,呵呵,我很早之前就向伯爷建议了,在咱们雪海关北面,给咱们自己开辟出一块牧场来。
他野人会放牧,我蛮族就不会么?
虽说这地儿天气苦寒,但冬日过去后,这草场,也是真肥沃。”
说到这里,
金术可像是想起了什么,
转而又吩咐道:
“吩咐下去,准备出征所用干粮。”
“是,将军。”
“哎,等下。”
金术可犹豫了一下,还是道:
“算了,不用提前准备,等伯爷正式下令吧。”
……
郑伯爷确实是收到了来自北方的消息。
虽说之前因为兵力有限等原因,使得雪海关这儿暂时没打算对雪原进行开拓,但得益于空缘和了凡为代表的一众神棍努力,已经让雪海关附近的一些小部族背地里投靠了过来。
当那支迁移队伍出现时,他们马上争先恐后地向雪海关这里汇报。
郑伯爷第一反应就是野人王的后手到了,马上派瞎子去负责这件事,他自己,则抽不开身。
因为,
李富胜来了。
李富胜没穿甲胄,穿的便服,看起来,和老农差不离,来时,他骑着他的貔兽,身边只有七八个亲卫。
“啊哈哈哈,酒来,酒来,小郑子啊,哥哥我可是馋你的酒很久了!还有,好吃好喝的,赶紧上,上,上,我可是特意饿了一天再赶路来你这儿的。”
郑伯爷的生活谈不上豪奢,但绝对是最精致的。
郑凡过来之前,肖一波已经吩咐厨下去准备菜肴了。
等郑凡走进厅堂来,李富胜已经给自己倒了满满一大酒。
“来来来,坐坐坐,陪哥哥我喝点儿,呵呵。我啊,这是来你这儿打秋风来了,你说奇怪不奇怪,明明你这雪海关方圆没什么人烟,说是最苦最穷的地方也不为过,但过来一瞅,这小日子居然过得红红火火。
依我看啊,把你放雪海关这儿真屈才了,放颖都去才合适,颖都那边下半年的钱粮刚运来,居然比上半年的还削减了一些,要不是我知道要打仗了,过不许久还会有其他批次的钱粮过来,我非得派人去颖都找那些官老爷给好好说道说道不可。”
“这帮文官啊,办事,就是不靠谱。”
郑伯爷帮着一起骂。
一点都没脸红,因为李富胜所部的削减,其实都补到了他头上。
下半年的钱粮运来后,比以往正常的额度,多了一倍,这是按照正常额度而言的,若是参照其余驻军将领只能拿个六成出头的样子来算的话,郑伯爷这次可以说是拿了正常人的三倍。
朝中有人好做官,再加上地方上有人扶持,更是舒服。
李富胜端起酒碗,道:“我是奉靖南王军令来的。”
郑伯爷没起身接令,都是自家人了,而且还是在这个场合,太形式就显得生分了。
“眼瞅着要打仗了,王爷命我率本部兵马四万,加两部晋营三万,总计七万兵马,来你这儿打秋风。兵马在后头,大概明早到,我先过来蹭口吃喝,呵呵。”
打秋风,肯定不是吃雪海关的,必然是吃雪原的。
其实,在去燕京之前,田无镜就和郑凡说过,派出兵马帮郑凡把雪原先整理一下,但这不恰好赶上了燕皇要对楚开战了么,郑伯爷原本以为应该没戏了,谁成想田无镜还真没忘记雪原野人的牲口群。
郑凡笑道:
“巧了么不是,就在先前,我刚收到军奏,在我雪海关北面数十里处,就有数万野人兵马集结着。”
“噗!”
李富胜刚喝进嘴里的酒直接吐了出来,他是有这种本能了,凡战时,不会饮酒。
同时,
李富胜眼睛马上开始泛红,显然是老毛病又犯了,急不可耐地喊来自己的亲卫:
“快,赶紧传令下去,让他们加快行军,夜半之前,先锋军必须给老子赶过来!要是让老子错过这次机会,老子扒了那几个崽子的皮!”
吩咐完,
李富胜又猛地抓住郑凡的双臂,
激动道:
“老弟,给我,一定要给我,给哥哥我!哥哥我真的忍不住了!哥哥我真的是憋坏了啊!!!”
“砰!”
厅堂外,
原本端着一盘糕点进来的柳如卿不小心将盘子摔碎了。
家里来了亲近的客人,女眷露面,是礼仪。
四娘人在签押房里办公,暂时抽不得身,公主有了燕国封号,见客的话李富胜还得给她行礼,不方便。
所以,只能由柳如卿这半个妾室来见客。
见柳如卿还准备蹲下来捡碎盘子,
郑凡马上走过来拉起她,
“叫下人收拾就是了,别割坏了手。”
柳如卿抬头看着郑伯爷,怯生生地道;
“是,奴家知道了。”
嗯,
她的目光,怎么有些怪怪的?
脸色,还有些发白?
其实,
柳如卿心里想的是:
怪不得他一直以来都未曾要过我,只喜欢我喊他叔叔,原来他竟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