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薇薇知道,要让好感度继续上涨,得打散傅北哲的疑惑才行。
不然他心里有刺藏着,她刷不动他的好感度的。
白薇薇还在思考怎么走下一步。
婆子上来问她吃什么。
她胃口不太好,就让做了米粥跟几个小菜。
没法子,压力大,胃口就烂,要是继续大下去,胃溃疡也有可能。
她端正坐在椅子上喝粥的时候。
傅北哲又来了,他带来了做旗袍的师傅,还有顺便带来了十几套旗袍成衣。
白薇薇一直穿的是老式衣服,虽然顺眼漂亮。
但是现在的女孩都穿旗袍,她这样太不合群了。
傅北哲跟个老妈子一样,惦记着要让她赶上潮流。
“你的衣服太少了,我让你给你多做几套。”
白薇薇为了加入傅家,可是将自己封建老古板的人设发挥得淋漓尽致。
所以这会她也不好看到旗袍就眼神发亮,反而要别开眼,“我不习惯这些衣服,露胳膊小腿的,伤风败俗,我现在穿着挺好的。”
傅北哲见她换了身衣服,是那种厚实的交领浅青色长袖筒夹薄棉上衣,同色的长裤子,双脚穿着浅色的绣花鞋。
因为坐着,裤子微微上拉着。
露出两节欺霜赛雪的脚踝皮肤。
她优雅地拿着汤勺,身体前倾,轻轻喝着粥水。
这举止,带着浓郁的书香气。
傅北哲还是第一次看到什么叫做气质。
一举一动都是那么恰好。
恰好到可爱。
叮,男主好感度三十七。
这好感度来得莫名。
白薇薇不动声色继续喝粥。
傅北哲却很有耐心,还让人多加了一副碗筷,跟着白薇薇一起吃。
白薇薇毫无压力在所有人的凝视下,吃完了饭。
傅北哲见她吃完,也将碗筷一放。
“好了,换衣服吧。”
虽然她这么穿着精巧雅致。
但是人还是要进步,他愿意教她一些别的事情。
例如剪短发,穿旗袍,去上学。
傅北哲不是那种迂腐的男人,他稀罕喜欢一个女孩,总想着让她更好。
而不是喜欢她一会后,以后不喜欢了就扔开不管了。
白薇薇皱眉,“我”
傅北哲大大咧咧地翘着二郎腿,一脸赖子样。
“你不穿,我就坐着里不走了,而且他们也不走。”
他指了那些来给她做旗袍的人。
白薇薇迟疑一下,才不甘愿起身,“衣服有得穿就好,为什么一定要规定穿什么。”
她不满意嘀咕着,可还是挑选了一件旗袍,去换了。
傅北哲等候的时候,看向椅子下的地砖。
那血迹,还在。
她还没有发现自己的谎言被拆穿了吗?
傅北哲想到刚才传来的消息,说是李星河趁着人乱,已经提前下了车。
追捕他,变成一件困难的事情。
想到这里,傅北哲阴鸷笑了笑,突然听到脚步声。
他抬头看去,却一时呆住。
白薇薇从屏风后面走出来,她长发挽着,露出一截漂亮的颈部线条,那线条极其优雅,顺势往下是她单薄挺直的背部。
再往下,是她纤细却匀称如玉的小腿。
那腿白生生的,跟木兰花一样。
浅青色的丝制旗袍,雅致清丽。
她有些奇怪,也有些别扭,素着一张脸,唇色薄嫩,眸光清亮地看他。
“很奇怪吗?”
傅北哲看呆许久,才想起回答。
“不,很漂亮。”
漂亮到,他想让她继续穿先前那些遭人嫌弃的老式衣服。
这样的她,他突然想关起来珍藏,不让人看。
叮,男主好感度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