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等待着有一天情愫能够自己生根发芽。
“说来听听,你是怎么和他勾搭上的,明明上次见你的时候你还不确定藜麦的心意,怎么现在两人的关系就来了一个突飞猛进呢,让我非常的吃惊啊。”
安好好想着上次她还在怂恿着简兮去给藜麦告白,难道简兮真的这么勇敢吗?
简兮想了想,说道:“其实我之前受到你的蛊惑,差一点就要给藜麦去告别了,我甚至都想好了一个计划,一个既不会让对方为难也不会让自己下不来台阶的计划,不过后来这个计划没用上。”简兮一边说着一边回忆着那天的事情。
原来在安好好和简兮谈话不久之后,公司便要组织一个酒会,为那些为公司付出了的员工庆祝,简兮和藜麦都在邀请的人当中。
简兮当时便想着,既然是酒会,肯定是要少不了喝酒的,而她和藜麦又是在同一个组里面,有大把的机会接触,简兮便想到了利用这个酒会喝酒的机会,将自己喝的半分醉意,然后便对藜麦告白。
如果藜麦拒绝了她的话,她就当作是自己喝醉了胡言乱语,第二天照样起来当作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给自己失忆,要是藜麦接受了的话如此是最好的,那自己就收获了爱情。
为了酒会那天的到来,简兮还特意早早的就准备好了一条精美的裙子,并且一直在为了那天的到来准备着,等待着。
就在酒会到来的前一天,事情出现了转机,简兮辛苦了一天的工作回到家之后,她一边做面膜一边打开电脑上网,下意识的去流浪藜麦的博客,虽然那个博客藜麦已经有些时间没有更新了,可能是因为工作忙碌的缘故吧。
但是简兮却从他的微博中了解到了他过去的很多事情,好像更多的走进了他的内心,因此每天回家睡觉之前浏览他的博客已经变成了简兮的一个习惯了,好像哪天不读他的博客就难以入睡一般。
这天她正在漫无目的的浏览着网页,突然发现藜麦的博客更新了一篇新的博文,简兮激动的点开了博文读了起来。
在藜麦的博文中,简兮看到了自己,原来藜麦写那篇博文主要是表达了自己内息的不安,他说自己爱上了公司里的一个女孩,她有着好看的面容和高挑的身材,并且性子疏离,从他第一次进公司的那天开始,他便注意到了她。
而藜麦所说的那个姑娘正是简兮自己,简兮非常激动的继续看着,心脏在砰砰的跳着,从小到大,她收到过无数男生的情书,经历过很多男人的告白,但是从来没有一个男人令她如此的激动和紧张。
“我承认自己有点自私,我用了一点手段将她弄到了自己的组上,她变成了我的下属,这样我就能经常看到她了,我对她的工作要求非常的严格,其实我只是想要多和她说说话,也希望她能够对待工作严肃认真。”藜麦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