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故数十年来,这些田地均无上交赋税?”
……
有人不甘:“就算没有交税,世子也无权放水淹地吧,你此行是为了赈灾,可不是为了征税。”
一片附和之声。
“好,如此说来,诸位是明白这些良田从未上税。”虞沨略一挑眉:“依大隆律令,私置田地,有两条规限不能触及,否则即使有文书为凭,也不受律令承认,其中一条,若无户部免征赋税之令,五年不赋,则地收回国有。”
不待诸人发表意见,虞沨又沉声而言:“更有一条,若为边防重镇之屯田、养民置居之均田或者州郡防洪之滩涂,无论官民皆不可私自买卖,诸位手中文契,可曾注明那些良田本身,原为滩涂行洪之用?”
关于土地田原之性质作用,文契上必有明示,若无天子行印颁诏,六部皆无权擅自更改,即使有人利欲熏心,也不敢私改土质地用,而之所以郫南泻洪之地被勋贵世家公然“瓜分”,起因基于两点。
其一,当年东明国灭之际,大隆建国之初,内忧外患不断,政务尚不周备,漏洞实多,便有那些贪利者,看中了这行洪无主之地,说服金、秦二相,暗箱操作,而当年金、秦两党在高祖“平衡”“撮合”之下,矛盾尚不如眼下激化,便一拍即合,竟将泻洪之地买卖瓜分,因皇室多重养民之均田与边防之屯田,于这两类监管严格,却不甚重视滩涂之地,故而,才让这些权贵有了可乘之机。
其二,建国之初,朝中官员升擢贬斥广泛,再兼东明末年国政原本几近瘫痪,尤其工部水利如同虚设,缺乏水利人才,朝臣仅凭州志记载,观并州沿岸百年无水患之忧,只以为那行洪之地也如虚设,就算耕为良田,也无关紧要,更加放心大胆,而地方百姓,更不知何为行洪用地,横竖不是自家田地,自然不会在意归属何家,偏偏建国以来,华北地区又从无洪涝之险,这事演变到后来,就成了那些占地权贵心照不宣的秘密。
官府之所以还出示份文契,无非是防备权贵们相互争地,以致纠纷闹事。
可是随着大隆朝政建全,工部水利官员自然察觉到行洪之地以为他用,奈何瓜分占地者势大权深,又经威胁利诱,便都坐腊,装作不察。
这些水利官员却到底还是心怀忐忑,应当将行洪之地关健作用告知了金、秦二相。
可已经消化在腹中的肥肉,有谁愿意再吐出来?
故而,并州流域诸县县令得了“警告叮嘱”,对河务堤防之事尤其尽心,防的就是一旦水患,天家追究原因。
只原本处于险滩之处,行洪用地又被高筑堤坊,风调雨顺时无虞,一旦多发暴雨,便难免洪涝绝堤。
不过是迟早而已。
但朝中有金、秦二相掩示,水利官员装慒,若非虞沨经历了一回,早怀孤疑,只怕也难以想到水患之因,竟是这等缘故。
且说眼下,这些受挑唆蛊惑的所谓“权贵”,大多是继承父祖传家,只知田地归属自己,却不明其中险情,方才糊里糊涂地拥堵城门,妄图“讨个说法”。
这会子被虞沨“温言提醒”,不少人细看文契,才发现了“行洪滩涂”几字,一时呆怔。
却还有些粗蛮不通者强辞狡辩:“我等只知是家传良田,又有文书为契,管什么律法细则,只要有这官府出具的地契在手,就是受国法许可,世子就不能无端端地放水淹地。”
“好个无端端。”对于这种自相矛盾,先称不论律法,后又拿国法挡箭的泼辞赖言,虞沨当真失笑:“一来,这行洪之地原本不许买卖,二来,储位数十年拥地收益,却不曾缴赋纳税,这是置地?分明就是占地!私占行洪之地,论罪当刑,难道你一句不论律法,就能逍遥法外?”
见众人缄口,面上跋扈之色渐消,虞沨方才放缓语气:“不过俗语有云,不知者,不为罪,当年非法买卖占地者,大都已经告老致仕,或者撒手人寰,再追究其责,也无太大意义,我原本还欲禀章直呈,求圣上宽怠……”
“但是!我以实言相告,诸位所称祖传家遗之地,原本为行洪之用,而因着被各家瓜分盗占,以致洪涝无处可泄,冲流而下,致郫南、汤县两地河堤崩毁,数百户百姓遭灾,我身负御命,不能置百姓安危不顾,若明知水患之因,而不扒堤泄洪,待得暴雨连日,遭灾者何止百户两县大隆国民?如此,方才是有负圣命,玩忽职守,尔等若知实情为此,尚且执迷不悟,只为私利,不顾百姓,拥堵闹事,狡言妄法,便是明知故犯,顽固不化,依律难逃罪责。”
一番义正言辞,四周再无跋扈狡言为辩。
而这时,风卷雨急,已经透人衣衫,天地间,渐有苍茫之势。
虞沨抬眸,见“姗姗来迟”的施德,与并州城各位职官,乌眸又添深遂,轻笑一句:“至于诸位声称,我有独断专行,未奏先为之罪……是否滥用职权,还得陛下圣断,不容诸位或者事涉其中之人谤构强加,既然郫南水患察明,我当然会奏呈龙案,而至于诸位……原本也为大隆勋贵,具上书弹劾之权,若有不满不服之意,不妨与我在上奏时一辩是非,只这般聚众闹事,冲犯钦差之可笑行为,今后还是少为的好。”
说完只冲目瞪口呆的施德远远一抱拳:“施知州,你来得及时,此处劳你善后,稍候我会去并州州衙,与诸位面谈。”
落落转身,全不顾风雨加交,依然似闲亭信步,上车而去。
无人留心,人群之中,有一个女扮男装者,在雨势苍茫里,目送世子的眼神,炙烈非常。
正是施知州家才名早扬,“凌云壮志”的千金兰心。Z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