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当她走进的时候,我知道我没有认错人,她的脸一直没有往地上看,而我在她走进时,则是刻意的闭上眼睛低下了头。
等她走了以后,我又猛的睁开眼睛看了看她刚刚消失的地方,我只觉得有一些惋惜,她走了........
即便是走进了,我相信她也一定不会去认真的看一个乞讨人士的。
而且现在的我头发凌乱,胡里拉碴,完全没有了当年的风采,不像学生,也不像一个大款,倒是真的很像一个乞丐。
我实在是没脸去看唐宁了,想到这个名字,我也是想到了我们以前之间许许多多的点滴,记得在她家的时候,他就让我不要混了,好好学习以后跟她考一个好大学,可是我幼稚啊,我没有听啊。
多年之后,她已经是一个名校的高材生,学校里万众仰望,生活里男生追捧的青春美少女,而我却只是一个日落西山的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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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座在一起的同桌,现在屹然是一种天差地别的距离。
想到这,我的泪水就下来了,后悔没听唐宁的话吗?
当以前我还敢认真的说不后悔时,现在,我是不是该听尽一句,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现在还能毫不犹豫的说出,混,毫不后悔吗?
想到这,我苦涩的笑了出来,嘴角微微的勾了一点,这是真的没有勇气说自己不后悔了。
如果当初我听唐宁的,走一条很平凡的路,考上大学,跟她上一所大学,届时我能追到她的话,我一定会为有这么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感到骄傲的,也许日后的日子会日趋平常,也不会再有那么多不可能,没有最风光的那几年那么高光,但最起码,是快乐的。
想到这,我渐渐睡了过去,晚上的时候,我一样被带了回去,吃饭的时候,别人被喂饭时会很痛苦,拒绝进食直到被硬灌。
但是我不一样,我没有拒绝进食,我很平静,因为我知道我又有活下去的理由了。
第二天,还是在地下通道,大概下午五点多的时候,我再一次看到唐宁了,她跟昨天一样,穿着一样的衣服,从地下通道穿过,她没有看见我,而我却一直在盯着她,真的很美,我不敢亵渎,只是想看她每天从这里走过,一眼,足以。
至于我的那帮兄弟,我不敢当他们大哥,何乐乐,我不敢说是她男朋友,没有勇气了,在底层的社会,我彻底磨光了所有的锐利。
大概过了三天,还是一如既往普通的下午,我看到唐宁又经过了这里,穿着一件卡其色的呢子大衣,这次她的身边还有一个女生,应该是她的闺蜜,一头的娃娃卷,也挺可爱的。
当我仔细的打量她们时,那个娃娃卷的女生突然说道:“唐宁,那个乞丐好像在盯着我们”。
听完后,唐宁也朝我这边看了一眼,而这一眼,真的就拯救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