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叔叔!你怎么回来了!哎呦,又变帅了。”
晴儿没想到,夜歌带她见的人居然是苏执,差不多两年没见到苏叔叔了,他的事业中心在美国,以前还会偶尔到中国一下,但是最近两年大概是生意太忙,居然连中国的边境线都没踏过半步,简直太过分了!
苏执看到晴儿,一路上长途飞行的疲惫全都消失了,伸手揉揉晴儿的头发,宠溺的附身看着晴儿,“嗯,长高了,变漂亮了,嘴巴也更会说了。”
晴儿仰头望着苏执,也不知道她的这几个叔叔伯伯都是怎么保养的,时间除了增添了他们的阅历和魅力,给他们积累了跟多的财富和社会影响力,并没有在他们的身上任何岁月的痕迹。
个个都是冻龄高手。
“苏叔叔这话说的,我不太听,我不是一直都这么漂亮这么会说话的吗?”
水汪汪的大眼睛眨巴几下,机灵劲儿简直叫人喜欢死。
“是是是,晴儿最漂亮,最会说话,苏叔叔说错了。哈哈!惹不起了啊这丫头。”苏执一阵感慨,话语里宠爱越发浓厚。
苏执宠爱晴儿,除了她是一颜的宝贝,她自己讨人喜欢,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他有两个儿子,独独没有女儿。
每每看到晴儿,都恨不得抢回去变成自己的闺女。
羡慕嫉妒啊!
夜歌也是羡慕嫉妒,毕竟,他也只有一个儿子……而且生了一个儿子之后,恩熙死活不愿意再生了。
晴儿简直就是几个叔叔眼中抢手的宝贝。
夜歌替她拉开椅子,“小公主,坐。”
晴儿清凌凌的眼睛眨巴一下,“帅叔,很有绅士风度,谢谢。”
“这话说的,叔叔的绅士风度,全都攒下来给你了,想吃什么,你来选。”
苏执双腿交叠,一身黑色的西装修饰下,他依然保持着精瘦的身材,脸上的张扬和痞气早已经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常年在商业场合打拼磨砺出的沉稳和老练,深眸含着笑,藏着几十年社会经验打造的阅历和睿智。
晴儿捧着菜单,小手儿点下巴,“我看看啊,嗯……苏叔叔喜欢吃的红烧茄子煲,夜歌叔叔喜欢吃的糖醋排骨,哇偶,还有你们俩都钟爱的三菌汤,然后……”她翻了一页,看到了自己喜欢的干锅带鱼,荤素搭配,晴儿这顿饭点的简直到了每个人的心头上。
苏执这颗心啊,简直要被晴儿给暖化了!
“晴儿宝贝,你叫叔叔怎么舍得不疼爱你啊!你这丫头!”
每次吃饭都先给长辈选他们喜欢吃的菜,这合适是贴心的小棉袄,简直就是暖手宝。
夜歌抹了一把老泪,“晴儿,我能不能用的基因克隆几个晴儿出来?叔叔也想要一个这样儿的闺女。”
晴儿哈哈哈,“两位,演戏不要过头啊喂,被我爹地知道的话,没有好果子吃哟。”
额……
想到霆琛那个变态的爱女狂魔,两人咳咳,将夸张的表情全部给收起来了。
晴儿往椅背上靠着,“苏叔叔,你怎么突然回来了?两年都不露面,我都要以为你把祖国人民给忘了。”
“忘了祖国人民也不会忘了你的,这不,叔叔马不停蹄就回来看你了。”
“哈哈,苏叔叔,以茶代酒,必须敬你一桶!”
一桶?
晴儿把一大扎茶水往苏叔叔跟前那么一摆,自己的倒了小小的杯,豪气的举起来,“哪!我先干为敬!”
夜歌看看容器,又看看苏执的表情和晴儿得意的小脸儿,噗嗤笑了,指着苏执笑的那叫一个欢实,“哈哈哈!苏小子,怎么样?玩儿不过这丫头了吧?”
苏执一副自愧不如的表情,嘴巴一弯,却也是笑的很欢乐的,“玩儿不过了,这丫头小小年纪就成精了。哈哈哈,好,叔叔也回敬晴儿一杯,不过,叔叔喝酒。”
白兰地倒入透明的酒杯,苏执端起来就要一饮而尽头。
晴儿见状,知道苏执他们这个年龄的大叔都不能过量饮酒,小手儿一伸给夺了过来,“那可不行,出门在外,少喝酒多吃菜,当心回家羽婶儿让你跪键盘。”
“哈哈,这个丫头!好好好,不喝不喝,那咱们吃菜,多吃菜。”
苏执许久没回国,回来的第一顿饭只想跟这丫头一起吃,而且还有一件事。
“晴儿,马上高考了,你想好去哪儿读书了吗?你爹地希望你去哈佛,怎么样?考虑考虑?哈佛不行的话,斯坦福也可以,要不宾夕法尼亚,美国这边的大学你随便选。”
等晴儿去了美国读书,他保证每天都接送她上课,他没空的话,让儿子去,总之,这妞儿大学四年的学习生活,他全包了。
晴儿嘴巴里含着菜,“我还没想好呢,其实,我不想出国读书。”
实话,毕竟爹妈和哥哥都在国内,美国一去就是四年,她不舍得。
“别啊,美国的教育水平更好一些,而且,你以后可是要和你哥哥一起管理公司的,MBA美国最好,不用考虑的。”
晴儿的手机响了。
看到号码,晴儿嗷呜一声,“两位叔叔,我有点事,先走一步。”
“回学校?天大的事吃完饭再说。”
晴儿呵呵呵呵,“那个,回头我再详细跟两位叔叔说,拜拜拜拜。“
说完,晴儿心急火燎的走了,剩下两大叔面面相觑。
半个小时后,晴儿跳下出租车,绍阳已经在路边等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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