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去,不就是擦手吗?但再抬眸望去,却都傻了眼。
那毛巾最先温情厚待的人不是陆子初本人,而是被他拉到身旁就坐的顾笙,再看顾笙,垂眸看着,长长的睫毛慵懒栖息,似是习惯了。
有人张着嘴,难以置信的看着陆子初和顾笙,很快就有副总坐不住了,笑眯眯的问道:“陆先生,您和顾小姐认识很久了吗?”
阿笙抿唇,和陆子初在一起,似乎就连身份也在发生着改变,从顾笙到顾小姐,下一步她已经不确定他们会叫她什么了。
副总这么一问,很多职员下意识缓了缓手头动作,那么静,无疑好奇心憋了已久,想要迫切知道前因后果的人不在少数。
阿笙侧眸看向陆子初,他正在擦手,面上无波,就在副总忐忑不安,疑心自己说错话的时候,他终于放下毛巾,先是抬眸看了一眼副总等人,然后靠在椅背里,手指轻敲着椅子扶手。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看着顾笙,眼里含笑:“接近十年了吧!”
餐厅里传来一阵此起彼伏的讶叹意外声,刚才还不敢光明正大把目光投射过来的职员,这下子全都把视线凝聚在了陆子初和顾笙身上。
十年?怎能不震惊?
汤总惊了好几秒,这才迟疑道:“您和顾小姐一直都在一起吗?”他还以为顾笙是新欢,但......
陆子初说:“她是我初恋。”
又是一枚空降炸弹,炸的人头脑发懵,章小贝刚吃了一个丸子,于是那丸子从她开启的唇瓣间耀武扬威的滚落而出,砸在桌上,声音不大,但弹性很好,弹到地上后,一路滚啊滚,一直滚到了隔壁餐桌的桌腿一侧。
众人静待陆子初开口,男子声音低沉暗哑,内敛稳重:“她18岁那年,我就认识了她。顾笙大学两年本科毕业,一年半时间就拿到了硕士学位。她是老师和学生眼里公认的天才型学生,但对我来说却不是一个好恋人。”
阿笙手心里冒出了一层薄汗。
陆子初说:“她跟别的女人不一样,不喜欢粘着我,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忙,如果我想见到她,最好先去图书馆找她,如果她没在图书馆里,那么她一定在各个教室里旁听感兴趣的课程。但她并不是一个好学生,喜欢耍小聪明逃课,但却控制逃课标准,每次考试都能名利前茅,让教授们又气又恨。我和她多日未见,再相见,她不会喜出望外的扑上来抱着我,只会站在原地默默的笑,是个能够在人前很好控制情绪的人。生活上,她看似冷静,其实偶尔会犯小迷糊,对金钱没有什么概念,我送给她的珠宝首饰,她从来没有佩戴过,偏爱花草,煮茶和看书,是个很安静的人,但谁让我喜欢她呢?”
他好几秒没说话,再出口,话锋一转,缓缓说道:“她和她奶奶在一起生活多年,所以身上有着老人的从容和淡薄,偶尔暮色太重。比其他孩子早熟,想事情比同龄孩子深远细致。我生病的时候,她会握着我的手,握上一整夜;下班回家,第一眼看到的那个人总是她,话不多,摆上餐桌的菜都是我平常惯吃的;年轻时我过生日,她用小提琴给我拉了一首《卡农》,经年不忘;她曾经用奖学金给我买了一件白衬衫,从此以后被我放在了衣柜里,怕穿的太勤,会穿坏;她吃海鲜过敏,怕我担心,她会一个人悄悄躲起来......后来她去了美国,我每次开车想起她会笑,但笑着笑着又会觉得很难过。”
阿笙手尖麻痹,似乎就连呼吸也成了奢侈品,耳边响起他轻淡却清晰的沙哑声,他说:“我在别人眼里或许是个宝,但在她眼里,我只是陆子初,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还只是一个孩子,情事迟钝,是我追的她。”
在此起彼伏的嘈杂声中,陆子初笑容宠溺:“这孩子不好追,我追了很久,她才同意跟我交往,那一刻我很高兴。”
阿笙眼眶湿了,他说这些,是想最大程度的保护她......她懂。
很多人都有同一种感受,似乎血液冻僵了,万万没想到会从陆子初口中听到这些话。淡淡的叙述,却让之前道尽阿笙坏话,暗自腹诽顾笙是秦芸替身的人震惊尴尬不已。
众人目瞪口呆,一致看着陆子初和顾笙,以为之前所听皆是幻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