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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我说什么。”莫菲菲笃定道,“女人爱嫉妒是天性,这没什么好难为情的,你表现得这么大方,我能感觉到靳少爷很受伤。”
得,说到底,这丫头还是太子爷的铁杆粉丝,时刻不忘为偶像发声。
夏清雅转移话题道:“喂喂喂,是谁说,出来了就不要再惦记着男人来着?又是谁说,这次要放下所有的负担,有多远走多远,放飞自己的心情?”
莫菲菲举起双手:“ok,当我什么都没说过。那现在来说说,到了丽江要怎么玩儿?住在哪儿比较好?丽江古城还是束河古镇?”
“到了再说咯!干嘛要把大好的时光浪费在做攻略上?干嘛要跟着别人的足迹走?”
出来“放风”,夏清雅完全就是散养状态,连脑子都懒得动了。
虽然早知道丽江古城的商业氛围很浓厚,处处都是来自世界各地的游人,原本静谧安宁的古城已然没了当初的淳朴和简单。
但身临其境的时候,也许还是大白天的缘故,古城并不算喧闹。
随处可见小桥流水的景色,仿古建筑的房屋看上去很有感觉。夏清雅和莫菲菲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拖着两个行李箱就玩儿开了。
这样的地方,拍照是自然而然的事儿,和个人喜好无关。
压根儿不需要单反相机,哪怕只是用手机随手一拍,都能拍出明信片一般的感觉。
如果不是小道两旁的各种特产店,还有白天紧闭着大门的酒吧,夏清雅真觉得自己能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
走了没多远,两个女人就开始喘上了。
不为别的,就是她们一直觉得最有feel的石板路。
在上面散步闲逛,确实很惬意,也和这古城很搭,可拖着两个大箱子来说,这简直是噩梦!
特别是莫菲菲那个箱子,她都拖得快哭了,手都被震麻了,还要不时地回头检查,看行李箱的轮子是不是已经被颠下来了……
“我说靳太太,咱能不能就近找个地方住下??再这么无头苍蝇似的乱转,恐怕还没找到客栈,我都快被折磨死了!”莫菲菲哀嚎道。
夏清雅吃力地拖着箱子,停下脚步,用怒其不争的目光瞪着闺蜜:“有这闲工夫说废话,还不如加速前进!我才不要住在这里,晚上被那些酒吧闹得头疼!”
莫菲菲不以为然道:“怕什么啊?古城有管理规定,超过晚上十点半,酒吧必须停止营业,不能打扰古城里所有人的正常休息。”
出来旅游就是要玩儿得尽兴,难道吃了晚饭就窝在**上,和周公约会么??
这样的话,岂不是白来了?要睡觉还不如留在市,干嘛大老远的要坐飞机来?
话虽如此,夏清雅还是坚持自己的原则:“才不要!住这里打开门窗能有什么景色啊?相信我,我们的辛苦一定会得到回报的。”
虽然没有刻意做攻略,但夏清雅还是大致上网查了一下丽江古城的情况。
住在古城里无疑很方便,却也如她刚才的顾虑那般,吵。
据她所知,古城外围的地方有很多特色的客栈,随便一家都布置得很个性,连名字都很温馨。
只要踏入那些院子,即使只是坐在院子里的秋千上发呆,抬头看到湛蓝的天空,明媚的阳光,都是一种心灵上的宁静享受。
莫菲菲全然不能理解夏清雅这些追求。
她只知道自己的手都快要断掉了,恐怕再多走一会儿,手就要废了。
“两位美女,是不是需要帮忙?”一道熟悉又陌生的男声从身后传来。
夏清雅和莫菲菲同时转过头来,莫菲菲一双眼睛都亮了:“嗨!帅哥!!”
来人正是他们在大理客栈偶遇的那位戴眼镜的帅哥,这会儿好巧不巧地又站在她们面前。
是这个世界太小,还是这条路线实在太没有新意?
“这没想到过了几个小时,我们又重逢了,这是怎样的缘分?”
帅哥虽然是和莫菲菲在说话,一双眼睛却看着夏清雅,有种“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感觉。
不等两位女士说话,男人直接进行自我介绍:“你们好,我叫吴清元,从市来玩儿的,很高兴认识你们。”
“市??”他乡遇故知,这样的事儿总是会令人高兴。
就连一直表现得很淡然的夏清雅,都忍不住开口:“这么巧?我们也是市过来的。”
“呵呵”,莫菲菲笑得不怀好意,还**地冲夏清雅眨眼,“是啊,这得多大的缘分啊!我们不但来自同一个地方,还在一天之内遇到了两次。”
但凡机灵点儿的男人,在听到这样的话之后,都会顺其自然地接过话茬。
显然,吴清元不是个傻子。
“既然缘分这么深,那我们不如一块儿走?去景点或者选择交通方式上,大家都能有个伴儿。再说了,你们两位大美女独自出行,很容易被坏人惦记,我不介意做个护花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