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那一根。王恨雨早就说要买一整屋的书,可现在身上只有那一本早已经翻烂的周易。
便宜的酒有两种,一种兑了水喝着没味道,另一种是懒得兑水,就像在喝刀子,喇喉咙落到胃里能烧心。这家饭店的酒水属于第二种,所以他们日常的消遣就是来这里。
劣酒喝着容易上头,史鸣晖是个不胜酒力的人。他现在已经有些飘,可还能管住自己的嘴巴,将脑袋探出栏杆瞄了一眼东躲西藏的男人,他的醉意被惊醒几分。
定睛一看,楼下的那个人一边躲着刀锋,一边往嘴里塞着羊肉泡馍,看上去及其滑稽。史鸣晖认识楼下的这个人,在昨天夜里,他看到这个人和媚娘谈笑风生。
坐回自己位置的史鸣晖吧唧了一下嘴,轻声道:“有意思。”难得说话的史鸣晖一次蹦出了三个字,这让另外两个人的眼神好奇起来。史鸣晖没搭理两个活宝,又为自己斟满一杯酒,刺溜一口喝下:“有意思。”
石牙牙感觉自己的心里像是有一只猫咪在四处乱抓,一项惜字如金的史鸣晖突然说了这么多话,让她感觉很有趣。记得上一次史鸣晖说的话是送纸,距离这回已经两个星期之久。
王恨雨的两只眼睛也在闪光,住在一起的四个人都是脑子有泡的人,唯有史鸣晖的泡没有那么大,他不会像石牙牙一样,天天想着攻略男人。也不会像苏小小那样,一天到晚的想要突然暴富。王恨雨想到自己,他否认自己有缺陷,自己明明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人。
洪烨喝掉最后一口汤,鲜嫩的汤水滑进胃里,他也停下了脚步。刀光闪动,招招致命,洪烨伸手当下。金铁交击的声音,让首领停下了动作,淡灰色的拳套上魔元在缓慢流转。洪烨很满意拳套的防御能力,洪烨打了个响指,空气里燃烧起一朵暗色的火莲。
冰凉的火莲让首领的瞳孔放大,缓慢飘向首领的莲花在洪烨眼里,只是随手之作。但一抹剑光斩碎了洪烨的莲花,剑光的主人是一个白衣少年,从头到尾都是洁白的少年,骄傲的看着洪烨。
“大胆魔修,胆敢在安乐城内危害平民百姓。看我收了你。”少年的笑容很得意,剑光很绚烂,可惜修为太低。
洪烨轻松地击碎剑光,握住了少年的脖子,被掐住脖子的少年,很快就失去了呼吸的能力。就在少年打算用丹田置换身体内的废气时,却在丹田附近感觉到了电击般的痛苦,多年苦修的真元顺着丹田一泄如故。
少年的脸色变得苍白,而后涨成了猪肝色。无法呼吸的少年,只能无用的伸展着自己的四肢,期望打到掐住自己的恶魔。
洪烨松开手,无聊的打了个哈欠,最近废掉的丹田不少。算起来,这个倒霉孩子都已经是第二个了。蹲在少年面前,洪烨用手捣了捣失落的少年,看到少年失去精气神一脸崩坏的表情,洪烨只好把他扔在这里不管。
当洪烨走出饭店后,二楼爆发出开怀的大笑声。王恨雨、石牙牙两个人笑的眼泪都流了出来,史鸣晖已经爬到在桌子上,喝醉是他每天都会发生的事情。
“大胆魔修,看我收了你。”石牙牙止住笑意,用兰花指点着王恨雨。
被指着的王恨雨整肃表情,瞪着石牙牙训斥道:“大胆,我可是堂堂张雄明。你怎么敢这样对我说话。”
绷着脸的两个人,又爆发出一阵大笑。被废去丹田的人他们认识,少年叫张雄明,有着一颗匡扶正义、却不干好事的心。一天到晚的就想着欺负人,还总要把自己装扮成正义的一方,他们这个小团体最讨厌的人,有他一个。
看到张雄明吃瘪,两个人确实是很开心。但让他们感觉恐怖的,还是那个随手废掉张雄明的男人。张雄明的境界是元婴中期,在男人的手里,却连反抗的能力都没有。
洪烨在去往云清阁的路上,不时的甩手。剑婴的攻击力,是所有修士里最强的,这句话在洪烨废掉张雄明丹田的时候,切身感受到了。剑婴临死前,还把一道道难以祛除的剑气,送到了洪烨的身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