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蹭什么?是人命还是狗命重要?你以为我很残忍吗?我拍过很多野生动物,我为保护藏羚羊差点死在盗猎者枪下。我也非常喜欢德国黑背,但现在是关键时刻,必须要下定决心!”
狼狗的嚎叫已经停止,它收起两条后腿,居然就坐在马路中间。
童建国知道无法反驳钱莫争,但双脚不停颤抖。他深呼吸了一口气,心底轻轻念了声:“对不起了黑背,等我们逃出去以后,再给你烧点纸钱纸骨头吧。”
终于,他踩下了油门。
中巴车轰鸣起来,缓缓向马路中间开去。童建国突然把头伸出车窗,对着狼狗大叫道:“你快点闪开啊!”
然而,它居然如雕塑般坐在原地,只有它强健胸膛的起伏,证明它是个活着的野兽。
车子离狼狗只有五米了,它依然丝毫都不惧怕,仍保持坐地姿势,冷酷地盯着驾驶座里的人。幸亏童建国曾身经百战,任何凶险的场面都见过,要换作普通人早被吓死了。
轮子又向前滚了两圈,车头几乎要压到狼狗了。中巴上所有人都捏紧了拳头,钱莫争把头伸出车窗看着,童建国额头满是冷汗,杨谋连DV都忘记开了,成立的牙齿也打着哆嗦。
惟独勇敢的狼狗岿然不动。
这时玉灵闭上眼睛,几乎流着眼泪哀求道:“不!请不要!”
童建国打了个冷战,双手似乎已不听大脑控制,下意识地转动了方向盘。
就在狼狗跟前不到一米处,车头已转换方向。
但车子的距离实在太近了,右前灯从它左边肩膀擦身而过——几根狗毛被擦了下来,狼狗幸运地安然无恙。
中巴车已从它身边开过了,童建国的后背心已完全湿透。反光镜里那条狗依然坐着,似乎屁股已在地上生根。
玉灵重新睁开眼睛,回头看到了那条狼狗,终于长出了一口气,念了几句泰国话的经文,这是她从小跟村寨的和尚学的。
钱莫争面色铁青地呆坐道:“也许,它命不该绝吧。”
杨谋这才想到DV拍摄,当他把头探出车窗,将镜头对准车后的狼狗时,却发现那家伙已站了起来,向中巴车方向狂奔而来。
“它来了!”
随着这一声惊呼,童建国也从反光镜里看到了,那狼狗奔起来快得惊人,眼看就要追上他们了。
钱莫争也大叫起来:“快!快点开!”
童建国猛踩油门要加快车速,发动机却传来一阵怪叫,车子居然就此熄火了。他又手忙脚乱地重新发动,但火再也点不起来。中巴停在原地不动,而狼狗已经要扑上来了。
糟糕!这破车早不坏晚不坏,偏偏在这要命的关头坏了!
再回头看那条狼狗,竟已扑在了中巴车门上。粗大的爪子打向玻璃,很快打开几道裂缝。
车上的五个人都惊慌失措,仿佛整个车厢都随狼狗而晃动。钱莫争愤怒地喊道:“后悔了吧?刚才要是撞死这畜牲就好了!”
童建国无暇和他争吵,回头对大家说:“不要惊慌,保持镇定,它不会冲上来的。”
话音未落,车门的玻璃已经粉碎了,狼狗脑袋钻了进来,眼看就要冲上车来。
玉灵已吓得哭喊起来,杨谋的DV差点掉在地上,就连钱莫争都束手无策了。
冷静……冷静……童建国不断在心里告诫着自己,一车人的性命都掌握在他手上,万一有个疏忽就全都完蛋了。
突然,他打开驾驶座的车门,跳下车绕到狼狗身后,大喝一声道:“喂,有种就冲我来!”
狼狗仿佛能听懂人话,兀地从车里钻出来,转身狠狠地盯着童建国。
车里的人们这才明白,童建国是以自己作为诱饵,来转移狼狗的注意力,以便大家趁机逃生。
钱莫争对后面的三个人说:“赶快从驾驶座车门下去,逃得越远越好!”
成立第一个跳下了车,随即是杨谋和玉灵,三个人发疯似地冲过马路,跑进对面一条深深的小巷。
最后一个下车的是钱莫争,但他并未随前面三个人逃跑,而是回到了童建国身边。
“混蛋,你怎么还没走!”
童建国猛推了钱莫争一把,钱莫争绝不示弱地回答:“让你一个人留下来,那我还是男人吗?”
“白痴!”童建国又骂了他一句,此刻狼狗的注意力全在他身上,其他三人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了,“你以为我真想和这家伙拼命吗?现在我数三下——”
“干什么?”
“一……二……三……快跑!”
童建国扭头钻进路边另一条小巷,亏得钱莫争反应机敏,数三下时已有了心理准备,也紧跟他钻了进去。
狼狗似乎还没反应过来,转眼间五个人已跑得精光。但钱莫争留下的味道最重,狼狗循着他的脚步,飞快追赶上来。
钱莫争长发披散,双腿飞奔着追上童建国。身后响起狼狗的狂吠声,估计不会超过十米远。
一个五十七岁,一个四十岁,两个男人毕竟不是年轻小伙子。当他们冲出小巷时,狼狗的脚步已越来越近。
慌不择路地穿过一条狭窄街道,跑进对面一幢未完工的楼房。看起来已结构封顶了,但裸露的钢筋与灰灰的水泥,以及满地的建筑材料,都让人望而却步。
童建国和钱莫争跑上没有栏杆的楼梯,没想到狼狗也跟着爬楼梯上来了。两人只能继续往上爬,直逃到大楼的最顶层——四楼。
到处都是水泥和灰尘,整层楼面是个空旷的大厅,只有承重墙和柱子竖立着。狼狗冲上四楼时,身上的黑毛已变成了灰色,但双目仍犀利有神。
童建国和钱莫争屏住呼吸,缓缓倒退几步,到最外面的阳台上,身后就是水泥栏杆——他们已无路可退。
钱莫争回头看了看下面,四楼跳下去有八、九米高,不是终生残疾就是粉碎性骨折。
那灰色的巨大怪物,正对着他们两人虎视眈眈。
它一步步在靠近,舌头伸出了牙齿间——童建国的手指按在裤兜上,用食指和中指反复敲打,居然还有如鼓点般的节奏。
“怎么办?”
钱莫争也束手无策了,刚才他让童建国开车去撞狼狗,或许已经被狼狗听到了,现在它是要来报复了吧?
童建国却面无表情,他在裤兜里摸了好一会儿,手臂似乎僵硬住了。
狼狗距离他们不到两米了,只要跳起来就能咬到喉咙。
“妈的!你在干什么啊?”
当钱莫争陷于绝望之时,童建国突然将手从口袋掏出,手掌里多了个黑色的家伙。
一把手枪。
黑色的枪管发出金属的光泽,手指已经搭在了扳机上,枪口正对着身前的狼狗。
“你?”
钱莫争完全没有料到,童建国居然掏出了一把手枪!
十秒钟后,他打开了手枪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