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贺兰家的乱子,光防着还远远不够,之后他们还是得想办法,斩草除根的好。
同样,夜天绝也是这个想法,他们夫妻俩的心思,出奇的一致。
司徒浩月、苍御枫等人,没在夜天绝这里多待,时候不早了,夜天绝无所谓,可夏倾歌的身子真是紧要的时候,容不得一点马虎。
她需要休息,他们也不好打扰。
等众人走后,夜天绝和夏倾歌聊了几句,便去了冥七和熬战那。
这里,他需要好好安排安排。
却说司徒浩月这边,从夜天绝、夏倾歌这里离开后,他便带着苍御枫回了自己的房间。找了客栈的小二,上了好酒,又要了几个小菜,他们边喝边聊。
苍御枫这才忍不住开口,“浩月,你何时去的天陵,又是怎么认识的夜王爷他们?”
“我去天陵也不久,为的就是找倾歌回来,认识他们,那是必然的。”
“这些人不错,值得一交。”
“这是自然,”点头应着,司徒浩月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他看着苍御枫,眼神晶亮,“若非真是值得相交的人,我又怎么会那么全心全意的护着他们?御枫,可以这么说,这辈子能认识他们,是我的幸运。”
一边说着,司徒浩月一边将自己的酒杯满上。
苍御枫点头,“人生得一知己足以,更何况,你还认识了这么多个。”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
“对了,那王妃祖上是司徒家的人?我瞧着她说话时平和沉稳,有理有据,十分睿智,真是个难得的奇女子。”
说这话的时候,苍御枫的眼里,不禁充满了赞赏。
司徒浩月对这话,倒是极为认同。
“倾歌的确是个奇女子,她不但睿智机敏,智谋无双,而且医术了得,有情有义。天绝能有今日,不乏倾歌相助的原因,娶妻娶贤,倾歌绝对是个最贤德的。这是天绝这辈子,最大的幸运。”
“是啊,让人羡慕。”
苍御枫说着,缓缓喝了一口酒,他眼神柔和,带着羡慕和憧憬,似乎是在回想,回味。
司徒浩月看着,不禁拍了拍他的肩膀。
“御枫,我可跟你说,倾歌和天绝两个人历经生死,中间是容不下其他人的。你羡慕归羡慕,可别有什么不该有的心思,否则天绝那个醋坛子,能淹死你,到时候连朋友都没的做。”
“你这说哪去了?我只是单纯的羡慕。”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人这一辈子,能遇上那样一个人,就是幸福。苍御枫想要那样一个人,他也欣赏夏倾歌,却不会横刀夺爱。
那种事,他做不出来。
“这样最好,”听着苍御枫的话,司徒浩月笑着道,“你可不知道,夜天绝真的是个大醋坛子,就是小白狗和倾歌亲近些,他都会吃醋。有一夜,小白狗跑到了倾歌的床上,天绝愣是拎着它折腾了一晚上,没让它靠近倾歌半分。”
只说了小白狗,而没说灵雪獒,司徒浩月的暂时不想让人知道,倾歌有灵雪獒。
那毕竟是神兽,为人向往。
若是消息传出去,恐会有人起了贪念,再来找夏倾歌的麻烦。
听着司徒浩月的话,苍御枫不禁哈哈大笑,“哈哈,感情真是奇妙,能化百炼刚为绕指柔。也难怪人说英雄难过美人关,现在来看,固然夜王爷英雄肝胆,可在王妃的面前,也是个柔情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