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大伯母,我姐可真厉害,我听说上次MC公司的设计大赛中,我姐得了冠军,现在名头可响亮了,真了不起!”张小晴一有机会,就使劲的夸赞丁婉婉,听得周红心里也不免有些自豪。
自家的这个孩子,虽然是个女娃娃,却比别人家几个几十个的男孩子还要优秀能干,周红心里美滋滋的。
张小晴很会来事儿,一张小嘴儿也很甜,净捡好听的说。她是算准了当妈的没有不吃这一套的,谁不愿意听人夸奖自己家的孩子的。
果然,几句话的功夫就将周红收拾的服服帖帖的,心里对这个小姑娘是喜欢的不得了。
“开饭啦!”张小晴将周红做好的菜一盘盘端上桌子,又将每个人的碗里乘好了米饭,再摆好筷子。
从厨房到餐桌,就看见张小晴的身影来来回回的忙碌着,十分勤快,倒像是家里的小主人。
“我回来了。”丁建华进门的时候,就看见张小晴勤快的样子,也很喜欢这个孩子。
“大伯,快洗手吃饭了。”张小晴接过丁建华脱下来的外套,挂在衣服架子上,催促道,样子俏皮可爱,不仅不反感,反而很贴心。
吃饭的时候,张小晴每吃一道菜都会惊呼,“哇!太好吃了!”
惹得周红嘴角就没闭上过,连连给张小晴夹菜,都顾不上丁婉婉了。
“大伯母,有空你教我做菜吧。你的手艺简直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饭菜了。我学会以后,也给我的孩子做。”张小晴的话逗的桌上的人哈哈大笑。
“你才多大点儿,说这话也不嫌害臊?”丁建华佯装严肃的训斥道。
“人家笨鸟先飞嘛。这叫打好提前量。”张小晴嘟着嘴,梗着脖子反驳。
“哈哈……”
回应她的又是一阵笑声,个个摇着脑袋,一副拿她没办法的样子。
“大伯母,这道鱼香肉丝,超级好吃。”
“……”
“大伯母,以后我要少来了,不然我肯定会吃成大胖子的!”饭后张小晴斜靠在沙发上,摸着自己的肚皮,小脸苦哈哈的皱成一团。
像个活宝一样。
“我的减肥计划啊!我的魔鬼身材啊!”
“呦!不做给你的孩子吃啦?”丁婉婉忍不住调侃她。
张小晴的小脸瞬间红透像只煮熟的大虾,仿佛一只炸了毛的小猫,呲着小利牙跳了起来,“我去洗碗!”
冲进厨房,将周红撵了出来,把自己关在厨房刷起碗来。
“没个大样儿。”丁建华无奈的拍了下丁婉婉的脑袋,进屋休息去了。
张小晴人很勤快又懂事,性格还活泼可爱、风趣幽默。
在丁婉婉的家里,经常帮周红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儿,又专门挑周红喜欢的话说,惹得周红喜笑连连,非常喜欢这个小姑娘。
加上丁婉婉经常因为工作繁忙不常在家,要是赶上参加比赛,更是一连几天窝在工作室里,看不着人影儿,更别提回家了。
几天下来,周红是真心喜欢张小晴这个孩子,把她当成自己女儿一般看待、疼爱。
张小晴长得也是娇俏可爱类型,让人见了想讨厌都很难的那种。
加上她人时而乖巧温顺,时而懂事儿会说话,时而俏皮欢脱,时而少女心泛滥,基本上没有人会讨厌、抗拒这样的一个小女孩儿。
丁婉婉在心里忍不住感叹,没想到张翠花那样性格的人,竟然会有这样好性情的弟弟,以及弟弟的家人。
这样讨喜!
小姑娘懂事的不像话,完全没有张翠花那种胡搅蛮缠的样子,更加不会无理取闹,或者是大言不惭。
“小晴啊,你一个人跑这么大老远的来上大学,又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一定很孤单吧。”周红心疼道,觉得张小晴小小年纪,一个人出门在外的很不容易。
“是啊,大伯母,我的性格又没有那么开朗,不太会跟别人交往,不知道怎么说话。这里又人生地不熟的,心里真的害怕极了。但是,如果不出来上大学的话,就不会有出息,一辈子窝在农村,我更加不想。从小我就以表姐为榜样,努力念书,也想像表姐一样考上大学,到城里来见见世面,闯出一番天地来。只是,我太笨了,怎么都做不好,没有表姐有本事。”
张小晴的一番话所表达出来的意思有很多,先是装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惹人同情;再是表达了自己也是有远大志向的人;还不忘恭维丁婉婉。
一箭三雕啊!
因为她知道,当妈的都心疼自己的孩子,就算她对你再好,永远都不会超越自己的孩子。
凡是听到有人提及自己的孩子,满口都是赞美之词外加难以掩饰的羡慕之时,当妈的便是最开心的时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