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力量,向他们冲来。他们现在只想赶快逃命,什么战斗、抢掠已经全都不存在了。
高先达在马上舞动大锤,上下翻飞,不过在马上没有办法翻滚,攻击效率大幅下降。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使用烈焰打击这种攒力量的技巧。
一道火焰过去,力量就能增长十多点,两道火焰过去,二十点力量就满了。
高先达不吝惜消耗标记来重置攻击,攻击效率倒也说得过去。
这时候,猎狗等人也杀了过来。
他们没有高先达的《骑神》技能,速度自然比不上高先达,但是他们的马上技巧也不弱,一轮冲锋过来,也瞬间带起了一片鲜血。
猎狗的双手剑是群战的好武器,一扫一大片;董协的电剑冲入弓箭手群中,一插就是一串;史文爵士的钉头锤则是对付重装步兵的好武器,管你穿着什么,一锤子下去,就是一颗破碎的脑袋;索罗斯的火焰剑则声势吓人,没有经过训练的战马见到火焰,全都嘶吼着人立而起,将它们的主人摔到马下。
他们好像砍瓜切菜一样收割着兰尼斯特家士兵的人头,很快归妹手下的暴徒们也赶了过来。
他们之前都是杀人放火的主,见到这些正规军竟然也在杀人放火,感到非常的气愤。
大家都是人,凭什么你们放火行,我们就不行?
好在他们把愤怒全都倾泻在了兰尼斯特家士兵的身上,并且觉得在高先达手下当兵,真的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
既干了老本行,又有钱拿,还不用担心有人把他们关进监狱!实在是太过瘾了!
兰尼斯特家的二百多人就这么被高先达他们二十多人击溃了,等艾利斯特手下的那些本地卫兵跑过来的时候,就只剩下查缺补漏和抓捕俘虏了。
兰尼斯特家的士兵只有十几个人掩护着领头的骑士向后逃跑,结果以他们的马速根本就逃不出高先达他们五个的追击,很快就被追上,然后根本就没有反抗,直接选择了投降。
高先达便将他们全都捆了起来,押送了回来。
猎狗对抓俘虏方面很有经验,而且他曾经在兰尼斯特家效力,认识很多人,将他们中的贵族识别了出来,卸掉了武装,带回了塔堡,准备勒索赎金。
至于普通的士兵,身体健全的和受了轻伤的,暂时先在河泉镇找一处空仓房关着。由归妹和暴徒们负责看管。
至于那些重伤不治的,便干脆给他们一个痛快。
他们身上的武器装备,全都被扒了下来,存入库房,然后城主艾利斯特带领卫兵们维持河泉镇的秩序,并从萨威克城的库存中拿出金龙和物资来弥补在战争中受到了损失的百姓。
大家分工有序,这场战斗带来的伤害很快就被平息了。
高先达将领头的骑士提审了出来,准备跟他好好聊一聊。
这个骑士长了一颗猪头,一对小豆豆眼,朝天鼻,非常的丑陋,一看就不像好人。
“你叫什么名字?”高先达道。
“洛奇,亚摩利-洛奇。”那个骑士回答道。
“大人,你得到了一份大礼啊!”董协在旁边微笑着说道。